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1、配合后勤服务中心,加强对门卫值勤人员爱岗敬业,忠于职守的思想教育。
2、健全门卫制度,加强对进出人员的登记、回访、签名制度,凡陌生人员需得到校方同意后方可进校。
3、校门口禁止停车,校外机动车禁止入内,师生出入通道应保持全天候畅通。
4、围墙、校门、校内防盗门窗定期检查,发现险情紧急补救。
5、校内通讯设备完好畅通,下水道、窨井盖完好无损,消防器材定期检查有效期,对新接岗人员进行安全使用培训。
6、凡校内发生重大事件,相关人员第一先报校领导;校领导首先报教育局及相关部门,并采取紧急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7、校计算机房、财务室等重要部位安装防盗报警系统,情况紧急时可直接按紧急按钮。
8、校门口及校内发生意外伤害或火警(特别是危及生命的)应紧急启动预警预案体系。
9、开学初,放假前,有针对性地对学生集中开展安全教育。
10、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发现问题妥善处理。
上海师范大学附属卢湾实验小学
200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