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师范专科学校附属小学基础教育信息公开 > 后勤安全 > 传染病控制应急处理预案

后勤安全

传染病控制应急处理预案

索引号:-0807-2024-003  发布日期:2024-11-06 来源:黄浦区基础教育机构信息公开


 

 一、指导思想:

    根据上海市卫生局、上海教委的文件要求,学校本着“健康安全第一、责任重于泰山”的观念,积极开展学校预防传染病公共卫生标准的建设,加强学生公共卫生教育,不断提高青少年的健康水平。

二、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在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对学校卫生资源,防治技术力量的统一调配管理,对疫情控制、隔离、救治工作实行统一指挥。

三、应急处理措施

1.加强学生健康的晨检制度。

2.学生因病缺课登记制度。

3.保持教室内空气流通,温度高时要做到,特别是冬天要保证室内空气的流通,每节下课要开窗通风,要保持空调设备的良好性能,保证空调新风量在30%以上,并经常清洁隔离网。

4.每个厕所配备上海药皂,用于学生能及时洗手。

5.每天对学生进行检查,发现异常学生即劝阻回家到医院就诊,并做好记录。

6.做好常见季节性传染病的宣传工作,在卫生广播专用时间对学生进行专题教育,用每月出告家长书的形式让家校做好卫生健康方面的沟通。

7.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根据气候变化增减衣服,定期运动,充足休息,以增强身体的抵抗力。

8.对有症状或可疑症状者的处理

1)学校腾出一间教室观察治疗室,对有传染症状的学生进行观察治疗。

2)对有可疑症状的病人,保健教师应在第一时间内报告学校防治小组,并通知该学生家长及时就诊。

3)对已确定患有传染病的学生或教师应做好消毒隔离工作,并报告上级教育局和区疾控中心,并及时排查与其密切接触人员。

9.对与确诊病人有接触史但无症状人员的处理

1)对与校内确诊病人密切接触者,由卫生室负责每天深入班级或办公室观察,观察期间如有其他人发病,卫生保健教师应尽快报告学校防小组,并按上述条例处理。

2)凡在校外与确诊或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应主动电话告之学校防治小组,并根据所在区防疫站的要求,每日向学校报告情况。

10、上报制度:班主任如发现一个班级中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的学生,应及时上报卫生室,由卫生室上报教导处,由教导处上报校长室,再由统一上报教育局、区疾病预防中心,并对班级的用品及空气进行相关的消毒工作。

11、凡发生一个班级同时出现3例(含3例)以上不明原因发热38.5℃以上的,必须及时上报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并跟踪后续信息,定期报告。

12、由专人对患者活动过的校区、室内场所进行定期消毒,具体要求如下:对物体表面进行擦拭消毒,对地面进行湿式清扫,对空气进行喷雾消毒,用紫外线消毒灯对有关区域进行物理消毒,实行室内强制通风。

 

 

关闭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