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师范专科学校附属小学基础教育信息公开 > 后勤安全 > 重大突发事故(地震、自然灾害等)应急预案

后勤安全

重大突发事故(地震、自然灾害等)应急预案

索引号:-0807-2024-002  发布日期:2024-11-06 来源:黄浦区基础教育机构信息公开


    

     为及时处理发生在区内的有关重大突发事故方面重大事故,保证师生生命、学校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和学校的正常工作秩序,根据区教育局对安全工作的要求,特制定本预案。

一、重大突发事故
  重大突发事故指:由人为或自然因素引起突发的人员伤亡较多,财产损失严重或产生严重危害的事故和灾害。重大突发事故有:地震等自然灾害事故;严重的电力设施、设备,损毁、爆炸等事故。 

二、组织领导

  处理重大突发事故,学校安全领导小组统一指挥下实行分级分部门负责制,领导(校长)是参加处理事故的组织者和指挥者,发生突发事故应立即赶赴现场指挥事故的处理工作,学校安全领导小组(或相关科室)接到重大突发事故报告后,及时准确地报校长,并积极协调有关部门相关科室赶赴现场,落实领导指示。
  非工作时间发生的突发事故,由我值班人员负责做好事故记录(时间、地点、人员伤亡情况、原因等),并及时设法报告校长或通知相关部门赶赴现场。重大事故的处理工作,应在校领导现场指挥机构统一领导下,按职责分工(附工作小组分工表)进行。

三、处理重大事故的职责
  接到发生重大事故后,有关职能部门要按规定的职责赶赴现场,以最快的速度积极开展工作,控制事故的蔓延和扩大,并尽快向上级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1.学校发生重大突发事故时,安全人员协助部门开展工作。(门卫拉响学校警报并及时报警110、第一时间通知校长室或教导处、后勤组)
2.地震等自然灾害事故, 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小组应立即赶赴现场,控制事故发展、组织救援、逃生
3.突发性电力设施损毁、爆炸等,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小组及后勤相关人员都应及时赶赴现场调查处理事故。经校领导确认事故现场并通知上级部门及供电部门对设备抢修。

四、关于重大事故的调查结案
原则:突发事故发生后先抢险救急,及时成立调查组,按照依法办案、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开展事故调查处理。
1.确认事故现场,保护现场,因抢救伤员排险,防止事态扩大而采取的紧急措施和移动现场物件时应做出标志,绘制现场图并写出书面记录。
2校领导小组可依事故调查的需要,上报上级部门并邀请相关专家参加调查分析,组建专家调查组,调查组任务是监督协助事故责任单位查明事故原因,确定事故责任者和对责任者的处理意见,制定防范措施写出事故报告。

五、本预案如遇政府职能调整,应做相应调整

 

关闭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