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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工作

上海民办永昌学校学生资助工作制度

索引号:-0802-2020-001  发布日期:2020-07-02 来源:黄浦区基础教育机构信息公开

为使学校资助管理工作规范及顺利实施,把国家这项“惠民工程”落到实处,切实做好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确保各项各类特困生救助工作落到实处,特制订本工作制度:

1、加强资助政策的宣传力度,先在全校范围做宣传,再通过班主任在班内宣传,个别困难家庭针对性宣传,切实把这项国家惠民政策宣传到位,使之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2、严格做好国家资助金的申请、认定工作,规范评审程序。

在家长、学生广泛知晓基础上,由学生和家长向班主任提出书面申请,并按规定递交证明材料;由德育室汇总向学校校务会议提出名单和递交所有材料;由校务会议指定专人核实材料,必要时到所属单位和居委进行调查;最后,由校务会议最后确认资格和资助金额。对学生的认定应按政策要求严格把关。

建立和完善受助学生相关资料,将学生申请表、户籍证明材料、受理结果、公示情况、助学金发放及变动情况等有关凭证和工作情况记录在案,建档备查。

3、做好学生资助信息报表完整、及时,做到无虚报、错报、重报、漏报行为的发生。

4、国家助学金严格按受助学生实际在校时间核发,实行动态管理。

5、班级要及时向学校报送学生异动情况,学生资助管理应根据学生异动情况及时调整国家助学金的发放。

6、严格按公示制度公示,对公示中出现的问题,记录在案,及时处理。

7、学校资助管理严格做好把控收到市财政局的拨款,学校根据要求将资金用于餐费与校服费与城镇医疗保险费。资金使用做到无代领,无实物或服务形式抵顶或扣减行为,无强制消费或抵减其他费用等行为。

8、做好资助公示监督及资助育人教育渗透工作,促进教育健康、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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