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防范制度
1、 学校成立安全防范领导组: 党支部书记 校长 工会主席
教导主任 大队辅导员 总务主任
2、安全防范工作小组 :党支部书记 工会主席 教导主任 总务主任 民警 家长代表
3、任务:
(1)制定落实计划,全面负责学校安全;
(2)保护学校校舍设备、定时检查,发现隐患,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3)防火、防盗、防毒、防污染、防事故。
(4)与有关部门联系配合,安排值勤、值班等有关事项。
4、措施
(1)坚持护导值日制度:每周由一名行政负责;每日由总护导当班、三至四名教师和4名学生值日;
(2)成立“护校安园”志愿者队伍(由教师、家长、民警、协管员组成),在学生上学放学高峰时段上岗。
(3)坚持节假日值班制度,由行政巡视当班。
(4)每年定期对学校的安全工作进行大检查,开学初和期末各进行一次;期中 各一次,有专人负责签单,发现隐患,采取相应措施并及时整改。
5、制度和公约:
防火制度:
(1) 任何人不准随意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学校。特殊情况确需带入的,必须经有关领导批准,并采取确实可行的措施,妥善保管,严防事故发生。
(2) 任何人不准随意拆装电器设施,玩弄电线,严防触电和引起火灾。
(3) 任何人不准使用电炉取暖、煮饭等,浪费电力,严防火灾。
(4) 任何人在最后一个离开办公、教学区域,应关闭电器设备的电源。
防盗制度:
(1) 各教室、办公室都须有防盗门锁,要随手关门、锁门。
(2) 各室、各班都必须负责保管室内财产。贵重物品不得随意带入学校存放。
(3) 财务室、重要库房,都必须具备有效的防盗措施。现金、票据、账簿都必须按规定存入保险柜,数额较大的现金,必须送银行保管
(4) 送取现金,必须有两人以上财务人员共同去银行办理。绝不允许单人送
千元以上现金。否则,一旦丢失或发生意外,由承办人自己负责。
(5) 校内夜值班同志要负责学校夜间的安全,严防盗窃事故的发生。
防事故制度:
(1)全校工作人员,要严格履行自己的职责,严防各种事故发生。
(2)全校工作人员,要通力合作,及时消除各种事故隐患。一旦发生事故,要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尽量减少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