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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资建设

2023年徽宁路第三小学教师系列中级职务评聘办法

索引号:-0806-2023-001  发布日期:2023-11-24 来源:黄浦区基础教育机构信息公开

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黄浦区教师系列中级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制定徽宁路第三小学中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办法。具体内容如下:

一、评议范围

语文、数学、外语、政治、体育、音乐、美术、计算机、跨学科教育、劳动技术教育、德育一、德育二、教育和心理等持有相关《教师资格证书》并从事基础教育的在岗教师。

二、评议方法

学校向黄浦区教育人才服务中心提出委托申请。

三、评聘条件

(一)师德素养

1、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2、爱岗敬业,为人师表,教书育人,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3、实行违背师德一票否决制,教师师德由学校负责考核。师德考核结果作为评聘的重要依据。

(二)教育教学

1、具有正确教育学生的能力,能有效开展学科德育实践,并较好地完成任务。

2、对所教学科具有比较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教学效果好。

3、具有一定的组织和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并承担一定的教学研究任务。

(三)学历学位

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1974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的应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四)任职年限、班龄、论文、继续教育等要求详见《关于开展2023年黄浦区教师系列中级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

四、评聘程序

1、单位公布经上级主管部门核准的中级职务空额数。

2、申报人向单位聘任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交其申报所需材料(详见当年申报材料目录)。

3、单位将申报材料进行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

4、单位聘任委员会审核申报材料,考核推荐拟聘人员,并将参加评议人员申报材料报送黄浦区教育人才服务中心(委托单位)。

5、申报人进行笔试、随堂听课(说课、模拟课堂等)、面试答辩。

6、网上公示后,根据相关要求做好聘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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