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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裘锦秋实验学校安全文明校园岗位细则

索引号:-0807-2023-001  发布日期:2023-11-18 来源:黄浦区基础教育机构信息公开

上海市裘锦秋实验学校安全文明校园岗位细则

为全员化、全方位、全过程地做好安全文明校园创建工作,明确校内不同岗位的工作职责、工作程序和学校管理奖惩机制,根据国家安全管理的相关法规,特制定本《细则》。

第一部分   工作规程

学校成立安全文明校园领导小组,校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

学校制定《安全文明校园创建规划》、《安全文明校园岗位工作细则》等规章制度。学校制定各项应急预案,构建、完善安全保障体系。

学校签订企事业单位治安协议书,校长与部门、教师签订安全责任书(见附件)。

学校定期召开安全文明校园创建工作会议。

学校定期检查学校安全措施。

学校定期进行防灾、防暴及紧急疏散演练。

学校聘请社区人员、家长代表担任学校安全观察监督员。

⒏学校定期对教师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的工作。

⒐学校门房做到24小时值班,节假日安排行政值班。

 

第二部分   岗位工作职责

一、校长

学校法人代表,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担任安全文明校园领导小组组长,全面领导安全文明校园创建工作。

⒈根据有关文件精神、上级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创建安全文明校园的规划。

⒉构建学校安全保障网络,建立安全文明校园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定期召开相关会议。

⒊负责健全预警制度,制定各项应急预案,制定安全责任追究制度与激励机制。

⒋负责与各部门、组室负责人签订安全责任书。代表学校协调有关部门(派出所、街道社区、市容监查、文化监查等)关系,建立并完善学校与周边协调工作机制,维护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

⒌学校若发生重大事件,负责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并按信息传递制度在第一时间向有关上级领导部门汇报。

二、支部书记

⒈协调、督办各项安全文明校园建设工作。

⒉负责社会综合治理,以及政治类等突发事件信息管理及落实信息上报机制。及时掌握境内反动势力在校园内的渗透破坏活动,及时上报区教育局。

⒊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对校园内不稳定因素、人员情况及时掌握动态,做好政治稳定工作。

⒋传达并组织教师学习有关安全工作的政策法规、会议精神,做好教师安全文明教育宣传及培训工作。

三、工会主席

⒈发挥工会组织在校园安全文明工作中的监督作用。

⒉协助党支部做好校内不稳定因素的访谈、记录及上报工作。

⒊积极关爱教职工及其家属,对家庭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及时进行慰问、上门家访等,维护学校和谐稳定大局。

⒋定期召开各年级工会小组长会议,了解并检查各年级的安全情况。

四、安全分管领导(副校长)

全面贯彻落实学校创建安全文明校园的各项工作、任务,杜绝各类安全隐患的发生。

⒈协助校长制订、实施学校的安全工作计划,检查总结学校的安全工作。

⒉协助校长及各级领导及有关部门对在校内发生的紧急事件进行处理。

⒊科学、合理地布置学校大型活动的场地、器材,协助各部门确保大型活动安全举行。负责大型活动应急预案的演练。

⒋督促做好安全台帐和归档工作。

五、总务主任

总务主任兼任学校安全干部,协助安全分管领导创建安全文明校园的各项工作、任务。

⒈开展走动式管理,坚持每周一小查,每月一大查,排摸各类安全隐患,及时向上反映或迅速处置。

⒉负责校园场地、教学大楼、基础设施的日常管理、保养维修等,发现问题或隐患及时解决。

⒊检查指导门卫人员按照门卫的岗位职责进行工作,负责检查食堂人员做好食品卫生等安全工作。负责安排节假日的值班工作。

六、教导主任

⒈贯彻教育部《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和《上海市中小学生生命教育指导纲要》,组织、落实各学科教材中安全教育内容的渗透与教学。

⒉负责教学日常安全巡视制度、信息传递制度和教学事故预案的制定。

⒊督促全校教师严格落实教学常规,特别是认真落实体育课、电脑课、自然课等课的教学常规,防止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

⒋指导检查督促卫生室做好各项医疗卫生安全工作。

⒌发生安全方面事件,及时向学校领导汇报并协助处理。

七、德育教导

⒈贯彻教育部《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和《上海市中小学生生命教育指导纲要》,开展安全文明教育工作,积极参与安全文明宣传活动,结合特殊日子、时事节点开展安全文明教育活动。

⒉检查督促班主任做好安全教育和学生的行为规范教育。建立班主任应急安全网,负责全校学生的应急预案的演练。

⒊做好学生大型集体活动的预案制定、演练,以及信息传递制度的制定工作。

⒋制定有关的宣传计划与内容,宣传安全知识;负责学校“安全教育周”的教育活动,对学校各类集体活动、社会实践活动、外出活动的安全工作做好统筹安排。

⒌定期召开班主任会议,提高班主任实际安全管理意识。指导、帮助班主任做好行为偏差学生的教育工作。

⒍负责学校护卫队、红十字队的组建、领导工作。协调好社区与学校有关的安全工作。

八、人事干部

⒈建立好全校教职工的安全应急网络。

⒉协调处理好学校教职工中的不和谐事件,做好备案工作。

⒊做好人事档案保管工作。

九、班主任

班主任是班级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班学生安全、班级教育教学安全、教室内的设施设备安全负责。

⒈根据学校工作要求制订每学期的班级安全工作计划

⒉认真贯彻《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上海市中小学生命教育指导纲要》,利用班会课、品社课、午会课等深入地开展生命教育和安全教育,将消防、交通、饮食卫生、治安等安全知识贯穿到教学中去,并结合环境、季节、疫情等实际情况,利用板报、班会、知识讲座等形式,对学生进行防盗、防火、防食物中毒、防液化气中毒、防传染病、防溺水、防交通事故、防台、防汛、防震等多方面的教育,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提高学生自身保护能力。

⒊每天做好教室的开窗通风和清洁工作。班主任应对本班教室内各类设施的安全状况及时、定期进行检查,如存在安全隐患,及时处理或上报学校有关部门,并提醒学生注意。

⒋对行为偏差、心理偏差的学生做好耐心细致的纠正、疏导工作;对违纪学生,应做好帮教工作,对班级同学出现的突发事件应及时会同德育室老师做好教育处理工作,减少偶发事件,控制学生犯罪率和作案率;对经常迟到、缺席的学生,班主任应及时了解,学生中有半天不来校上课者,班主任要及时弄清原因,配合家长开展教育引导工作;对连续无故旷课的学生,应及时上报德育室备案。

⒌校内外集体活动时,班主任做好活动前的专项安全教育工作,对可能出现的意外情况做好防范措施(如准备好常备药等),协助有关部门搞好活动。

⒍关心爱护每一位学生,对已知的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况的学生,应当给予适当关注和照顾,并与相关学科教师联系,切实维护学生的合法权利和身心健康。

⒎在学生发生安全事故或伤害事故时,须及时送到卫生室或附近医院就诊,同时与家长联系,必要时应进行家访,了解或说明情况,做好后续工作

⒏积极调解和减少各类学生间、师生间、家校间纠纷,防止矛盾激化,避免意外伤害的发生。

⒐指导家长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的,应当及时告诫、制止,并与学生家长沟通,发动家长共同做好学生安全教育工作。

⒑班级管理安全责任依据分工不同,贯彻“谁组织活动,谁负责”的原则;同时依据“齐抓共管”原则,在无明确分工的管理工作中,班主任为第一责任人,其他有关教师为第二责任人,班主任不在的情况下,搭班教师或任科教师为第一责任人。

十、体育教师

⒈认真落实“三课、两操、两活动”要求,每节课应严格按照教学计划上课,穿好运动装及球鞋。

⒉掌握特异体质、特定疾病学生的情况,并按规定做好相应工作,落实到每一节体育课中。

⒊课前做好准备工作,对场地、器材事先进行检查;开始上课时,教师及时了解、安排好身体不舒服同学体育课休息工作;检查学生身上是否有不应该佩带的各种标志和硬东西,把这些物品放在一旁专用处。

⒋在准备活动中,对学生做好安全自我保护意识的教育,并充分做好学生的准备热身活动。

⒌课中合理安排运动量,多采用目标管理方法,做到量力而行,对运动量大、有危险性的项目要加强相应保护措施,并教会学生自我保护能力。教师不得随意交谈,更不能擅自离岗。

⒍课中一旦发生伤害事故,及时送卫生室处理(能处理的请卫生室老师要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由卫生保健教师陪同及时上医院)。

十一、卫生保健老师

⒈负责执行师生预防传染病、食物中毒事件的制度和应急预案。对学校食堂卫生、环境卫生进行业务指导和卫生监督。

⒉做好学生防伤害或疾病事故处理的第一环节,并按信息传递制度进行后续处理。1如有传染病、食物中毒事件等发生,及时向学校有关部门汇报并协助处理。

⒊通过宣传栏、校园广播等,积极做好校园安全、卫生保健和常见病等方面知识的宣传,帮助学生了解基本公共卫生和饮食卫生常识,使其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和健康行为及饮食习惯。

⒋配合教导处、德育室、后勤组搞好学校卫生安全工作,上好学生卫生健康教育课,使学生了解重大传染病和食物中毒、生活水污染的知识及基本的预防、急救、处理常识,了解简单的用药安全知识,学习识别毒品的知识和方法,拒绝毒品和烟酒的诱惑,了解和分析影响生命与健康的可能因素,了解青春期常见问题的预防和处理。

⒌健全学生健康档案,做好资料积累工作。掌握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异常心理状况的学生情况,并配合家长等有关方面做好教育保护工作。

⒍严格操作规程,做好消毒,防止感染。及时采购药品,妥善保管好药品,经常检查,及时清理过期药品。

十二、任课老师

任科教师对本堂课教学中学生安全直接负责。

⒈将安全教育融入学科教学中,落实教育部《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和《上海市中小学生生命教育指导纲要》,在日常的教育教学活动中,遵循教学规范,落实安全管理要求,合理预见、积极防范可能发生的风险。

⒉学校发生紧急情况时,按照学校应急预案的规定履行相应职能,以维护学生安全为己任。

⒊上课期间学会观察、关爱学生,随时留心课堂中出现的各种异常现象,发现不安全或事故苗头,应立即报告并采取果断防范措施。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的,应当及时告诫、制止、教育,并与班主任(或学生家长)沟通。

⒋学生在学校或学校周边发生紧急状况时,在场的老师必须马上采取相应的救护措施,促进和谐校园的营造。

十三、电脑房管理人员、网络管理人员

⒈管理好电脑,提高使用率,防止各种病毒的侵蚀,有问题应及时保修。

⒉不擅自离岗,落实防火防盗措施。

⒊定期检查网络系统,防止不健康的信息传播。

⒋按规定配置灭火器材,及时检查、维护、更换,落实防火防盗措施。

十四、其他专用室教师

⒈专用教室由专人管理,管理人应保证专用教室的运行顺畅,并严格按照专用教室管理规则执行。

⒉所有专用教室器具领用、归还必须履行相关的登记手续,教学用具原则上不准私人借用,发生问题由管理人负责。

⒊专用室负责人必须保证本专用室内的所有器具完好无缺、无损,如有损坏立即报修处理。

⒋专用教室内的危险处,如药品、电器、

⒌凡使用专用教室,必须每天保洁一次,课桌椅等排放整齐,下班前关好窗,拉好窗帘。没有使用的专用教室须每周打扫一次,保证做到教学需要随到随用。

⒍对使用过的教学具(包括仪器、乐器等),必须清洗、归类到相应的位置,不得随意堆放过夜。

⒎专用教室管理人员,每天下班前必须对所管理的专用室进行卫生、安全等检查,发现问题,当即解决。

⒏上课时间内,必须按时打开专用教室,督促上课教师做好专用教室的记录,如使用、报修、报损及其他事宜。

⒐使用空调、电热等设备必须遵守学校有关规定。

⒑其它人员(常规使用除外)使用必须经校长室或教导处同意方可使用。

十五、行政护导老师

⒈负责当天校园巡视(挂胸牌),维护教育教学秩序。护导过程中随时关心周围同学的活动安全,及时制止学生的危险行为,妥善处理发生的偶发事件,做好记录。

⒉准时到岗,走动巡视,尽职尽责,如有事不能护导须事先与他人调换,保证护导岗位有人。

⒊总护导老师做好当天值日记载。

十六、食堂管理员

⒈食堂管理员是食堂安全卫生第一责任人,协助总务处把关好学校食堂安全卫生工作。

⒉督促做好食堂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检查,无健康证决不允许上岗。

⒊每学期开学前,重点检查、清理调味品、食品,并全面检查食堂内外的卫生。

⒋每天做好对食堂工作人员的检查工作,保证其健康上岗;检查食堂通风防尘防四害设施及生熟食品容器冰箱冷库,保证各项设施设备齐全并运作正常;监督副食品的采购、储存、初加工、烹饪加工、供应、禁食、餐具清洗消毒保洁各个环节。

⒌严格把关主、副食品原料的进货。有责任要求查看当天主要货源的原料进货证明、加工时间证明等。一旦发现有疑点,立即向学校分管领导汇报,得到同意后有权拒绝进货。

⒍检查每天的食堂清洁卫生打扫工作,不留死角;处理好食品废弃物和泔脚;定期开展设备检修、内外环境整治、消毒、灭四害工作。确保食堂的整体环境整洁。

⒎每天做好盒饭的48小时留样记录工作。

⒏做好学生的饮水安全和保证供给工作。

十七、门卫保安

⒈认真执行黄浦区教育局下发的学校门卫制度,实行24小时门卫值班。

⒉在责任区内做好门岗守卫,对进入学校人员进行严格检查登记,填写会客单,严禁无关人员擅自进入。上课时间,学生未经老师同意不得出校门口。

⒊注意发现可疑人、事、物品和其他治安信息,及时向学校领导汇报,启动紧急按钮,报告公安机关,并配合做好处置工作。发生紧急情况在第一时间按“110”紧急按钮报警,并配合公安机关做好相关工作。

⒋对进出学校的车辆和人员携带的物品进行认真检查核实,然后决定是否放行。

⒌认真做好日夜班交接工作,做好交接记录,双方交接完后,方可离岗;接班人员未到岗时,当班人员不得擅离岗位。每天做好护校值班记录。

⒍定时巡逻校园,学校大门、各教学楼大门定时开关。放学后值班人员负责对各层楼、校园巡逻一次,定时开启红外报警系统。夜班工作人员必须做好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加强对教学楼的巡视,做好关等、灯、关水、关窗等安全防范工作,保证技防设备的安全使用。

⒎门卫应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备好有效的灭火器材,不准使用明火;应经常检查电源插头、电线,发现问题及时报修;熟悉并熟练操作各项技防措施。

⒏熟悉并熟练操作各类技术防范设施,发生故障及时保修,并做好记录。

十八、水电维修工

⒈定期做好学校用电、气、水等设备的安全检查、维护工作。负责学校消防器材、特种设备等的管理、使用、保养、维护、更换工作,并及时做好安全记录。

⒉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防火安全责任制度,对不符合规定的供、用电设施,应向领导汇报并提出整改意见。

⒊安装电器设备必须符合安全要求,严禁乱拉乱接电源,不准随便增容,电气设备不带病运行。

⒋掌握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和扑救电气火灾的知识,一旦发生火灾,应火速赶赴现场,采取应急措施。

 

第三部分   学校管理奖惩机制

一、教职工月考核

⒈在《上海市裘锦秋实验学校教职工月考核指标》中,把教师履行《安全文明校园岗位工作细则》做为考核指标。

⒉实行教师安全文明校园岗位月考核“一票否决制”。

二、教职年度考核

⒈要求教师在年度总结中把履行《安全文明校园岗位工作细责》作为汇报内容之一。

⒉在《上海市裘锦秋实验学校教师年度考核指标》中,把教师履行《安全文明校园岗位工作细则》做为考核指标。

⒊实行教师安全文明校园岗位年度考核“一票否决制”。

三、特殊贡献奖励

弘扬救死扶伤、见义勇为和模范履行师德规范的高尚精神,对教职工在安全文明校园岗位工作上有特殊贡献者,根据实际情况实行特殊贡献奖励。

 

第四部分   岗位责任追究制度

一、安全责任划分:

⒈学校校长是本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校安全工作负有全面的领导责任;分管学校安全工作的负责人应负具体的领导责任;分管其他工作的负责人,在其分管的工作中涉及安全工作内容的,也应承担相应的领导责任。

⒉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全校的安全工作,制定各类人员安全责任制和各方面的安全措施,处理学校安全突发事件。

⒊学校基建、房屋修缮,门卫安全,教学楼安全,学习用电的设施设备,食堂食物的进出及饮食卫生安全,生活用水安全,消防设施等的安全运行,由总务处负责人主管。

⒋学生的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组织管理和实施相应的防范措施确保安全;学生伤害事故的调查和处理;由德育处负责人主管。

⒌学生传染病预防、卫生健康等工作由卫生室主管。

⒍图书馆、各专用室的使用和安全,由相关教师主管。

⒎财务室、财经票据及现金安全,由总务处负责人主管。

⒏教职工的安全教育、各组室安全的培训、岗位安全工作责任制的落实,由支部、工会主管。

⒐全体教职工以工作岗位和岗位责任书为安全责任范围。

二、安全工作目标:

⒈学校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层层签订文明安全校园相关责任书;制定各类安全应急预案,确保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⒉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实行目标管理,纳入学校各个岗位责任制内容,在各种计划、总结中突出体现。

⒊加强对安全工作的领导,保证人员、经费、装备三落实;建立健全各类安全责任制。

⒋定期开展安全教育活动;加大安全工作投入;加强对安全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治理;做好事故报告工作。

⒌对发生的事故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严肃查处;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投入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促进学校安全工作的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杜绝一切伤亡事故的发生,把安全工作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确保在工作责任范围内不发生任何事故。

三、安全工作责任追究:

安全工作事关全校师生的人身安全和国家财产安全,关系学校的发展和稳定,责任重大、意义重大,各责任人务必高度重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安全无小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以对学生、对家长、对学校和对社会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安全职责,切实做好安全工作。

⒈学校发生安全事故,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批准,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谁失职、谁负责”的原则承担相关责任。

⒉安全工作是全体教职工的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安全工作责任的落实,要与评优、奖金以及年终考核相挂钩。对安全工作责任落实到位、安全工作完成好的要给予表彰奖励;对安全工作责任不落实、安全工作不能完成要给予相应责任追究。

⒊各部门一旦发生安全事故,要在及时处理的同时,迅速将事故情况报告学校;瞒报、迟报、漏报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⒋发生事故按照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追究责任;责任追究分为整改、批评、行政处分、党纪处分、经济(赔偿)处罚,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上海市裘锦秋实验学校安全文明校园岗位细则

安全制度

一、学校成立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确保全校师生员工人身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为目标,制定有关安全措施和预案。组织全校师生学习有关安全法规,及时传达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有关安全工作方面的通知。使全校师生的安全意识不断增强,把有关职责落实到各部门及责任人。

二、学初、期中、期末,学校要对所有办公室、教室、食堂、栏杆、自行车车棚、体育设施、电器电路、消防设施、场地、围墙等校舍设施进行定期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与有关维修部门联系,及时修补。对学校的防火工作更要认真检查,按要求配备灭火器,每学年对全校师生员工进行教育培训,切实消除危及安全的隐患。每学期举行自救自护演练。

三、学校要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对现金和贵重物品、对有毒和有害的物品要注意保管好。防止坏人偷窃和利用有毒有害物品伤害他人。要做好校门的保卫工作,防止坏人进校捣乱、行凶、行窃,干扰教学秩序,确保学校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发现火警或匪警,要分别拨“119”和“110”电话。

五、抓好学校的饮食卫生安全工作。对食品要严把卫生关并妥善保管,不用变质和有害的食物,每天由卫生室监测,要防止污染和中毒事故的发生。对学校开水箱、煤气管道要定期请专业单位进行检查维修,消除不安全的事故隐患。教育学生逐步养成不吃零食的好习惯,养成勤劳节俭的好品质。

六、学校充分利用每学期开学、放假、外出活动、节假日、全校集会、课间操、升旗仪式,各班利用班会、个别谈话、健康卫生课等教育时机,广泛开展对学生的教育工作,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和预防不安全的事故发生。

七、组织全校师生观看安全教育的录像片,安排学生写观后感。每班出一到两期有关安全教育的板报,开展“人人争当安全小卫士”的活动。使学生在丰富多彩的活动中明理、动情,能够自己教育自己。

八、做好交通安全宣传管理工作。学生集体外出活动必须在老师的带队指挥下,排队上下车、船,不能争先恐后,在车船上不许追逐、打闹。学生放学回家,过马路要走横道线。

九、学生做操、集会、放学、上下楼梯等,要有秩序,靠右走,不攀肩、不推拉,并严禁学生在走廊、楼道追逐、攀爬、玩耍,禁止骑栏杆和顺栏杆爬行或滑行等活动。

十、学生参加体育锻炼时,要穿运动装,口袋不带小刀、指甲钳、钉子、瓶子等坚硬利器物件,要重视做好准备运动,按体育规则锻炼,要落实保护措施,严防体育事故发生。

十一、教育学生课间开展安全文明的游戏,不准在教室、走廊里追逐打闹,不准在校园内玩攻击性、危险性的游戏。

十二、严禁学生到苏州河边玩水、游泳。

十三、严格外出活动的管理。春游、秋游、夏令营及其他外出活动,除了履行审批制度外,还须家长同意,落实带队责任制,谁带队谁负责,带队人必须提出有关的安全要求,学生必须服从带队老师的组织和管理。未经带队老师的同意,不能随意离开队伍自由行动,杜绝责任事故的发生。

十四、召开全校家长会,向家长做有关安全教育的宣传,使家长能积极配合学校抓好学生的校外安全教育工作,减少和降低意外事故的发生。

十五、对违反学校安全制度、出现责任事故的有关人员,学校将视情况给予相应的处分,情节严重的上报有关部门处理。


安全文明校园组织结构及职责

领导小组

职责:整体规划学校创建工作,全面协调学校各部门落实创建规划,保障创建工作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的实施,保证创建工作的顺利进行。

组长:校长

副组长:副校长

职责:协助组长具体制定学校创建规划,协调各部门认真落实创建措施,做好宣传、检查、督促工作,保证创建工作的有序推进。

组员:工会主席、教导主任、德育教导、大队辅导员、总务主任等

职责:根据学校创建规划以及创建措施,协调创建工作小组,落实教师、学生、办公室、专用教室、班级的人和室的安全防范要求,确保师生在校的人生平安。

 

工作小组

学校设“安全文明校园创建办公室”(设在后勤办公室),创建办公室下设学生工作组、校园环境组、作风建设组、校园治安组、创建宣传组。

学生工作组:

组长:德育教导

组员:各年级组长

职责:规划学生在校期间体育、娱乐、科普活动及暑假社会实践活动,安排学生法制教育、安全教育、《两纲》教育等专题教育内容,根据学校少先队工作特色组织队员积极开展各项活动。

校园环境组:

组长:校长

组员:工会主席、总务主任、相关教研组长等

职责:根据学校创建安全文明校园的要求,规划、布置、创设优美的校园文化环境,为学生的发展提供良好条件。

作风建设组:

组长:副校长

组员:相关人员

职责:充分发挥学校党支部的核心工作,调动全体教师创建安全文明校园的积极性、主动性,起好引领教师争创安全文明和谐校园的排头兵作用。

校园治安组:

组长:总务主任

组员:物业经理、保安队长等

职责:全面部署学校的安全保卫工作,制定好年度校园安全文明工作计划,做好门卫、食堂、学校重要部位的物防、技防、消防工作,维护好校园活动设施,定期做好教学设备的安全检查工作。

创建宣传组:

组长:副校长

组员:教导主任、其他相关人员

职责:在学校创建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下,通过组室长做好安全文明校园创建的上传下达宣传工作。


治安责任人及校外治安辅导员制度

一、工作制度:

⒈学校聘请所在地派出所(警署)的一名社区民警担任本校的校外治安辅导员。派出所(警署)根据辖区内学校的分布情况及其周边治安现状等特点,安排合适民警担任校外治安辅导员。

⒉学校分管校长为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各班班主任为该班治安责任人;同时,学校建立相应的工作制度,落实学校治安第一责任人及班级治安责任人与校外治安辅导员定期联系的工作措施,配合校外治安辅导员开展工作,有关工作情况与学校校长、教师考核工作挂钩。

⒊担任校外治安辅导员的民警应向学校发放“工作联系卡”,每月至少到相关学校工作两次,并将工作情况、发现的问题及相应工作意见等记录至《校外治安辅导员工作手册》。

⒋学校注意收集、掌握各类扰乱、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生活秩序及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情况或线索,并向校外治安辅导员反映,必要时及时报警。校外治安辅导员发现学校及其周边地区的各类治安问题,以及接到校方反映的情况或线索,属自己职责范围的,要及时处理、处置;不属自己职责范围的,要认真向所在单位报告,并及时向有关职能部门反映,配合落实相关工作措施;学校治安责任人应将工作情况、发现的问题等记录至《学校治安责任人工作手册》。

三、工作职责:

㈠校外治安辅导员的工作职责

⒈定期对学校师生进行法制宣传教育,介绍周边地区治安动态、剖析典型案例和提出防范建议,指导学校及师生落实预防措施;

⒉对学校周边地区进行经常性的治安检查,并定期走访学校领导、老师、学生,了解学校及其周边地区治安现状及治安“热点”问题(如“恶少”,违规设置场所等),及时收集、掌握各类治安动态信息,并采取相应工作对策;

⒊对学校因将校舍、场地等内部设施出租给其它非教育单位从事各类经营性活动而引发学校及其周边地区各类治安问题或隐患的,要及时督促学校整改,对不落实整改或整改不力的,应及时向本单位领导报告;派出所(警署)如无法妥善处理,应及时报告分局,由分局通报该学校的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建议其责成有关学校落实整改措施。

㈡学校治安责任人的工作职责

⒈在学校内加强对学生的法制教育、纪律教育和安全防范知识教育,并建立健全内部治安保卫制度,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

⒉支持校外治安辅导员的工作,如实反映本校的安全管理、治安防范等工作情况,对于发现的治安问题应根据要求及时落实整改措施,并书面反馈给校外治安辅导员或派出所(警署),同时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

⒊在学校内醒目处设置固定的治安意见箱,随时接受老师、学生的情况反映或线索举报,并在学校正常教学期间定期开箱,发现情况及时向校外治安辅导员反映。

四、责任追究

㈠校外治安辅导员的责任

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对校外治安辅导员进行责任追究,并视情作出相应的处罚,上级单位也可作出责任追究建议:

⑴对学校及其周边地区不良青少年骚扰滋事、欺负同学、敲诈同学财物、违规设置场所或销售不健康内容出版物、网吧、游戏机房违规接纳未成年人等治安问题,不了解、不掌握而造成较大影响的;

⑵对学校的情况反映及线索举报不重视、不报告,不及时采取相应工作措施的;

⑶不按要求履行校外治安辅导员其他工作职责的。

⒉校外治安辅导员因工作失误被上级单位建议责任追究的,视情取消其所在的派出所(警署)本年度人民满意单位的评选资格。

㈡学校治安责任人责任

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单位或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治安责任人的责任,视情作出相应处罚;

⑴对师生反映的治安问题及违法犯罪线索不及时向校外治安辅导员反映,导致发生治安、刑事案件的;

⑵对于校外治安辅导员提出的整改意见没有及时采取整改措施或整改不力,并产生严重后果的;

⑶不按要求履行治安责任人其他工作职责的。

⒉学校治安责任人因工作失误被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追究责任的,取消该校年度评估评先资格。


外来人员进出校登记制度

根据教育局、公安局关于加强校园安全保卫工作的要求,为了保证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现特制定本校来访人员须知,敬请来访人员和各位学生家长配合。

一、外单位人员来校联系洽谈有关工作时,请出示相关证件或介绍信函。门卫值班人员检查相关材料后,电话联系相关部门或人员,经相关部门确认,来访人员填写“来访人员登记表”,由被访人负责接送进出校门。

二、学生家长来校找教师,敬请事先和相关教师电话预约会见时间和地点。门卫值班人员先联系相关教师,获得许可后,再请家长填写“来访人员登记表”,然后由相关教师领进校。

三、家长因临时有事来校找相关教师时,首先由门卫电话联系相关教师。如联系到相关教师并获得许可,由家长填写“来访人员登记表”后,由该教师领进校;如一时联系不到相关教师,则请家长用其它方式和相关教师取得联系,经门卫确认后由家长填写“来访人员登记表”,然后由该教师领进校。如果要联系的教师正在上课,则请家长在校门口等候到下课后,再联系或改在其它时间再来联系。

四、记者来校采访,必须持有记者证和采访介绍信,由校领导同意后,方可进入学校采访;来校参观、访问或参加会议、讲座、学术交流等集体活动的,主办部门应提前向门卫人员说明来人数量、时间及有效证件等,并由专人负责在校门口接待。

五、校园安全不可侵犯,门卫人员执行公务,希望来访人员和学生家长给予理解和支持。联系不上或拒不登记的,门卫不得允许进入校园。若强行进入校园,保安人员可直接报警。


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

为了加强学生管理,进一步做好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工作,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学生出勤信息通报

⒈学校实行《晨检制度》,每天由班主任负责进行班级学生的晨检工作,并及时上报卫生室。

⒉上课期间,如发现有学生无故缺席,班主任应立即与任课老师及学生家长取得联系,了解学生缺勤原因。如发生学生擅自出走的,班主任配合学生家长了解情况,并随时上报情况。

⒊如学生家长电话号码因变更暂时联系不上,可采取与其工作单位、家庭所在地居委会、派出所联系等方式,并做好相应记录,以备将来用作相关依据。

⒋如学生24小时无故不到校,班主任应立即上报教导处,由教导处上报校长办公室发送信息报给区青保办。

二、学生事故信息通报

⒈学校发生食物中毒、传染病流行、安全事故、刑事事故、师生非正常死亡事件后,学校相关部门应及时处理和报告主管教育行政部门。

⒉学校应根据现有条件和能力及时采取措施救护受伤害学生,同时以最快方式将伤者紧急送至附近医院救治,并及时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

⒊学校成立调查小组迅速收集有关事故信息,并做好相应的记录,注意做好事故现场及有关证据的保存工作。

⒋食物中毒事件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中毒人数、中毒原因、主要症状等。传染病流行事件报告内容主要包括:首例发病时间、地点、感染人数、主要症状、卫生医疗机构的初步诊断等。安全事故及师生非正常死亡事件报告主要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伤亡人数、事故原因、处理情况等。

⒌报告的信息必须是真实记录,经确认可公开发表的信息,公布事实时间、数字必须准确;事故原因要根据学校所掌握的信息公布。

⒍刑事事件由校长室与当地公安机关取得联系后,及时处理。如实向家长阐述事故经过,确系校方责任不相互推卸。

⒎公布的受伤情况以医院诊断结果为准,伤残等级以司法鉴定部门为准。

⒏不清楚的事实,待有关方面调查后再公布;涉及学生及家庭隐私的,必须依法予以保护。做好伤害事故及处理工作的分析、总结、存档工作。

三、学生健康信息通报

⒈班主任在平时的工作中,如果发现学生身体和心理出现异常状况等关系学生安全的信息,在及时通知其监护人的同时,必须上报教导处。

⒉班主任要排查班级中是否有特殊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其他生理、心理状况异常的学生。如果有,要及时告知教导处,教导处做好这些学生的安全信息记录并和其监护人取得联系,卫生室要妥善保管学生的健康与安全信息资料。对这些已知的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况的学生,一些不适合这些学生参加的活动,班主任应当给予适当关注和照顾,可私下通知他们可以不参加,依法保护学生的个人隐私。

⒊班级如果发生了学生安全事故,要迅速向学校有关处室报告,不得隐瞒、谎报、漏报,以保证学校在第一时间内,集中力量进行救助,学校按照“先控制,后处置,救人第一,减少损失”的原则处理事故,同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突发事件报告制度

为维护学校的安定,确保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使得出现的一些紧急事故能得到及时、妥善地处理。特制订此报告制度。

一、可能出现的紧急事件:

⒈学生无故缺课;

⒉学生未经允可擅自离校;

⒊学生未按规定时间返校的;

⒋学生请假离校,但已过请假期限而未返校;

⒌学生在校时出现特异状况,如:疾病、受伤、情绪不稳定等;

⒍学生出现违纪事件,如:进“不宜”场所、偷窃、敲诈、打架斗殴等;

⒎学生损坏公物;

⒏有校外人员进校寻衅闹事;

⒐学校财物失窃;

⒑校舍有安全隐患;

⒒发现学生拥挤踩踏、交通、火险、漏电、中毒等事故;

⒓上课时间课任教师不在班;

⒔教职工有体罚或变相体罚现象。

二、报告形式及采取的措施:

⒈发现上述12条的,发现者需第一时间向相关班主任或当日执勤教师报告,并及时组织人员查找该生缺课、不到、离校的原因;情况严重的需立即向教导处报告;如果经3小时,查找仍无线索的,由班主任将事故情况报告校长。

⒉发现上述第34条的,发现者需立即报告相关班主任,班主任应立即联系该生家长,了解该生未返校的原因,如原因不明且过12小时仍未返校的,应立即向教导处和校长室报告,并将有关情况进行书面记录。

⒊发现上述第5条的,发现者需第一时间报告相关班主任并及时采取必要措施;如果情况严重的,需第一时间报告教导处和校长室,学校立即启动突发事故紧急处置预案。

⒋发现上述第6条的,发现者应立即上前制止并报告相关班主任,事态严重的需立即报告教导处。

⒌发现上述第7条的,发现者应立即报告总务处,总务处应立即对事件进行处理。

⒍发现上述第8条的,发现者应第一时间向教导处报告,事态严重的,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

⒎发现上述第9条的,发现者应立即向总务处报告,并报告校长知晓;失窃严重的,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

⒏发现上述第10条的,发现者应立即向总务处报告,总务处应立即对相关校舍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拟定整改措施,尽快落实整改,并将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告校长。

⒐发现上述第11条的,发现者应立即向教务处和总务处报告;如事故重大的,应第一时间向校长报告,并启动突发事故紧急处置预案。

⒑发现上述第12条的,发现者应立即向教导处报告,教导处应及时安排人员到班,并将情况记录在案。

⒒发现上述第13条的,发现者应立即向校长室报告。

三、附则:

突发事故发生,如因延报或不报而产生严重后果的,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大型集体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大型集体活动、社会实践的安全组织和管理,切实做好安全防范工作,预防和避免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师生人生安全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⒈全体领导和教职工均要以高度的责任心对每个学生的安全负责。大型集体活动、社会实践安全管理要以“完备预案、严格申报、全程关注、确保安全”为指导思想。按活动路线分为校内和校外两条线,按规模大小分为大规模和小规模分别落实安全管理,确保活动安全。

⒉建立活动安全管理组织系统。组建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学校校长为安全工作总负责,活动组织部门为活动安全具体负责,是活动安全工作的具体操作者。班级集体活动,班主任为安全具体负责。学生活动中,校医也应参与安全工作。

⒊完善活动方案制订和安全工作信息呈报。每一个活动(含校内集体活动、社会实践、社会调查、春游、秋游、公益劳动、义务劳动、参观访问等)都需制订活动方案和安全预案,落实安全岗位责任,并及时呈报。班级或年级段或团队组织的校内外活动必须呈报政教部门,再由政教部门上报分管校长,由校级领导同意再执行。在活动中如果发生师生受伤害事件,要及时向校长汇报,并由学校上报教育局。

⒋发生重大突发事件、事故不及时上报或隐瞒不报,要通报批评,因不及时上报或隐瞒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如学校不及时上报或隐瞒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由教育局追究学校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⒌实施特殊体质学生活动管理。由班主任牵头,建立特殊体质学生档案,记录体检情况和向家长告知的身体特殊情况,并告之相关活动组织部门。活动组织者应根据已知情况,禁止安排或限制特殊体质学生参加不适合的活动。

⒍活动前要加强安全教育。对学生进行思想、运动常识、生理卫生和运动安全教育,要向学生提出安全保卫要求和注意事项,教育学生遵守纪律、听从指挥,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让学生掌握自护、自救、互救安全防范的知识和本领。学生活动如需家长配合的,及时加强家校联系,实现家校的有效沟通和配合。活动结束后要进行活动总结,评价学生对活动安全的执行情况。

⒎社会实践活动活动,学生应自始至终在领导、教师的带领和保护下开展活动。

⑴学生在活动前由值班老师点名,对未到的学生查明原因并记录。如需坐车,组织学生有秩序地上车,教育学生不要争先恐后,要礼让。乘车时不要将头手伸出窗外。

⑵达目的地后要组织和开展活动,不要随意“放羊”。

⑶分散自由活动时,要求学生三五成群,不要个别行动,教育学生发现问题或发生事故时要及时报告,班主任和下班老师要加强巡视,分管领导要做好监控,发生事故要采取应急措施。

⑷活动结束要在规定的地点按时集中,清点人数上报,并有秩序回校,进行活动总结。

⒏学生在活动中如遇紧急情况,活动组织老师要迅速做好处理工作,本着学生优先的原则进行,尽最大努力确保学生人身安全,救助为先。并在第一时间上报活动负责人及学部校长,学部校长呈报总校、通报相关家长。在救治伤员的同时,要安排专人做好维护现场秩序的工作,保护现场,也以利于各种抢救措施的顺利实施。如果情况危急,活动难以继续,则要由跟班教师迅速组织其他同学有组织地撤离现场,转移到安全地带,并尽快带回学校。

⒐组织学生外出集体活动,必须充分考虑活动场所、线路、交通工具、气候环境等方面的安全性,尽量以就近、小型、安全为原则。能不动用交通工具的尽量不动用。如确需要乘坐车船,学生活动组织者要负责对交通工具安全性能的监督。一般不组织出岛、出市的外出集体活动。

⒑活动的路线地点,事前应进行实地勘查,不得组织学生到危险地方开展活动。

⑴利用马路或其他公共场所进行活动时,要注意周围的环境,加强安全保护,防止车祸、跌落、倒塌等事故的发生。

⑵到游览区、游乐场等地方活动,一定要注意其合理容量和场所、设施的安全性,防止挤压、倒塌、跌落、溺水等事故的发生。

⑶室内活动特别要重视消防安全。

⒒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公益劳动,必须坚持安全、无毒、无害和力所能及的原则。要加强劳动组织,重视劳动保护,教育学生遵守劳动规则。

⒓不得组织学生参加商业性庆典活动。其他各类社会庆祝活动原则上也不组织学生参与,个别确需在校生参加的,须经校长或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并严格控制人数,明确专人负责,确保安全。


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近年来,发生在学生之间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伤害的校园欺凌事件,损害了学生身心健康,引起了社会高度关注。为加强对此类事件的预防和处理,根据《黄浦区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此方案。

一、治理目的:

通过专项治理,加强法制教育,严肃校规校纪,规范学生在校行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建设平安校园、和谐校园。

二、治理范围:

本校全体学生

三、治理安排:

本次专项治理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宣传学习教育

㈠开展教育

学校集中组织对学生开展以校园欺凌治理为主题的专题教育,同时开展品德、心理健康和安全教育,制定《裘锦秋实验学校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实施方案》,依据《方案》组织、实施一系列教育和自查工作,达到加强法制教育,严肃校规校纪,规范学生行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建设平安校园、和谐校园的目的。

⒈专题教育。学校大队部负责开展“校园欺凌治理”活动启动仪式。德育室、班主任集中对学生开展以校园欺凌治理为主题的专题教育,开展思想品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校纪校规教育、遵纪守法教育、行为规范教育和安全防范知识教育,邀请校外法制辅导员到校开展法制教育。

⒉专题学习。学校组织全体教职工集中学习《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决定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和《市教委关于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黄浦区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精神,了解对校园欺凌事件预防和处理的相关政策、法规和措施等。利用彩虹屏显示我校专题教育活动主题——“预防校园欺凌伤害,强化自我保护意识”,时时警醒师生。

⒊主题班会教育。组织学生围绕《遵纪守法、珍爱生命、共建平安校园》主题,结合近期全国发生的一些校园欺凌事件,根据本校实际进行讨论反思。通过班会,帮助学生树立纪律观念、法制观念,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学会与人交往、沟通、交流能力。

⒋法制教育。学校邀请校外法制辅导员到校,对学生进行专题法制教育。

⒌学校德育室协调心理健康教育教师,根据《学校心理工作计划》,协同班主任,适时适当地对全校学生进行一次心理团体辅导,并针对个别学生进行疏导教育。

㈡完善制度

学校由德育处负责制定完善《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等处理制度、措施,明确相关岗位教职工预防和处理校园欺凌的职责。

㈢加强预防

学校由总务处负责,加强校园欺凌治理的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设,检查校园一键报警线路,确保畅通;让学生知晓遇到欺凌伤害时,及时向学校汇报,必要时拨打110报警,及时制止校园欺凌伤害事件发生或将伤害降到最低。

㈣及时处理

学校将强化责任意识,一旦校园欺凌伤害又发生必须做到及时发现、调查处置校园欺凌事件,严厉教育并严肃处理实施欺凌的学生。涉嫌违法犯罪的,将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并配合立案查处。

第二阶段:自查整改总结

1.全面自查。学校校园欺凌治理活动领导小组针对专项治理第一阶段专题教育情况、规章制度完善情况、加强预防工作情况、校园欺凌事件发生和处理情况等,进行全面自查、整改和总结。

2.迎接督查。接受各级督查组对专项治理情况进行督查。

四、工作要求:

⒈成立学校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强化组织领导。

组长:校长

副组长:副校长

成员:德育教导、总务主任、大队辅导员、教研组长、各班主任、校外法制辅导员;

⒉周密安排部署。开展好宣传教育,进一步制定完善相关制度,加强预防,及时发现,调查处置类似事件,有效避免直至杜绝该类似事件的发生。

⒊加强自查和自纠。认真开展好自查和总结工作并接受督查、指导、发现问题,强化整改,将工作落到实处。

⒋建立长效机制。把校园欺凌专项治理情况纳入2016年学校安全工作。通过此次专项治理形成工作长效机制,确保不发生校园欺凌事件,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防止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整治的通知》的要求,进一步做好学校安全整治工作,保障学生的身体健康,促进学校各项工作顺利开展,防范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切实有效降低和控制校园欺凌事件的危害,依照上级有关要求及相关法律法规,从我校实际出发,特制定本预案。

一、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组织机构、职责:

 

二、防止校园欺凌事件应急组职责:

⒈决定事故应急预案的启动和终止。

⒉统一领导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确定现场指挥人员,负责应急队伍及物资的调动。

⒊向公安、医院、教育局等应急部门报告,并保持密切联系,相关部门人员到达单位后,配合这些部门指挥应急救援工作。

⒋向单位员工通报事故情况。

⒌向上级部门请求救援事项。

三、防止校园欺凌事件报告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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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校园欺凌事件处理程序及措施:

⒈发现校园欺凌者的应急措施。

⑴如果是教师发现欺凌者正要对学生施暴,此教师应立即上前阻止,并与之周旋,然后巧妙派人报告安全领导小组长。

⑵如果是学生发现了欺凌者正对其他学生施暴,此学生应立即报告与他最近的教师,然后再报告安全领导小组组长。

⒉组长接到通知后,迅速赶赴现场,同时拨打“110”(情况危急且不受控制的情况下),通知警察(迅速前往现场阻止),与此同时,安全组长一面迅速召集最近的教师赶赴现场,阻止欺凌者施暴,一面通知现场安全组组长前往现场。

⒊各应急组现场救护

现场防护组:组长接到发生校园暴力消息后,应立即组织本组人员(不必等到人员来齐后)前往现场防止暴力,本着保护学生安全的原则,力求不受任何伤害,但当歹徒强行施暴时,本组人员可实行正当防卫。

疏散引导组:本小组在组长带领下,迅速赶赴现场,当防护组与欺凌者周旋时,本小组在可能的情况下,迅速掩护与欺凌者相近,易受伤害的学生撤离,并实施保护行为,防止欺凌者对更多学生造成伤害。

通讯联络组:本小组在组长带领下,迅速联系相关人员到达现场。

⑴公安局或派出所“110”;

⑵学校应急组各组组长;

⑶向上级(教育局)报告情况,保持通讯联络畅通。

现场救护组:本小组人员在组长带领下,接到事故发生的消息后,应立即携带药品到事发现场了解伤员情况,对轻伤员进行简单救治,对重伤员应立即拨打“120”紧急救护,送往医院。

⒋事故调查,善后处理。

学校应急组在110的协助下,应立即协助上级主管部门对伤员进行救护,并安排家长情绪等。

学校应急组负责协助110调查事故发生经过。

如属于责任事故,追究责任,并进行相应处罚。

⒌纪律处分。

凡学校教师,必须积极参加与校园欺凌事件的防护,对学校出现的欺凌事件进行及时处置,对欺凌事件反应迟缓,故意推脱,懈怠而导致校园安全事故进一步扩大的,学校将对该教师严肃处理。


上海市裘锦秋实验学校消防安全制度

消防治安保卫制度

为贯彻区府、区局指示精神,保证学校安全,做好防火、防盗、防爆等安全工作,落实治安消防责任制,做到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办好自己的事,以防为主,综合治理,创造一个良好的办学环境。

一、各处室、工会组长对各自管辖的处室、组室人员进行安全工作指导,并有权对各处室、组室人员进行检查、督促。

二、各处室、组室做好防火、防盗、防爆等安全保卫工作,学校将作为评比文明组室的依据之一。

三、各处室、组室保证做到安全用电,不乱拉拖线板、不使用电热杯、电热垫、电炉,做到人去灯熄将电扇、空调、计算机关掉。

四、各处室、组室指定专人负责组室安全,下班前做好“三清三关”。

五、各处室、组室人员做到随手关门,不在办公室内存放私人贵重物品、存折及现金。收到学生各种款项及时汇交总务处,否则发生意外均由本人负责。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认真学习消防有关法律、法规及其防火、灭火知识,增强消防安全意识,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熟悉消防器材的性能,熟记火警电话号码。

三、加强消防器材的管理,保证消防器材处于完好状态,正确使用灭火器材。

四、加强使用消防器材的培训,增强熟练程度。

五、校内各室内不准乱拉电线、不准用电热杯烧开水,禁用电炉等电器。

六、图书馆、阅览室、实验室、文印室、机房、仓库等有关场所严禁烟火,不准将易燃品放置室内。工作人员下班时,要切断电源。对易燃、易爆等物品要有专人妥为保管,并定期检查。

七、校内24小时有人值班,值班人员必须严守岗位,不定时的进行巡查,做到万无一失。

八、每月检查一次消防设施,及时更换过期失效的灭火器材。

九、食堂工作人员要切实提高防火意识,做到人到点火,火灭走人。


上海市裘锦秋实验学校专用室安全制度

卫生室安全制度

根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为进一步增强学生健康意识,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加强食品卫生管理监督,杜绝食源性食物中毒事件,巩固卫生城区成果,制定以下学校卫生安全制度:

一、把学生的健康教育工作放上议事日程,定时,定人,定内容,根据不同的季节,因时施教,不断提高学生自我保护意识,努力增强学生的健康水平。

二、抓好学生“常见病,传染病”的防治工作,努力做好学生“六病防治”工作,定时进行预防接种,每学年一次体格检查工作并做好慢性病、传染病的登记工作,进一步规范卫生室药品采购,储存,发药记录工作。

三、与市、区卫监所联手,加强对学生食品卫生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对学校食品卫生管理的监管力度,严格杜绝食物中毒事件。

四、巩固卫生城区成果,落实长效管理措施,进一步做好学校室内外环境卫生工作,做到“定时,定点,定人”,并做好检查,评比工作。

五、保证学生有足量饮水,督促做好饮水保洁工作。

六、满腔热情对待师生,提倡微笑服务,做到耐心询问病情,仔细观察病情,认真处理病情,必要时及时送医院,并填写好处理情况登记表。

七、树立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关心学生身心健康,做好学生心理咨询工作,及时与有心理问题的学生沟通,疏导,让学生有说心里话的空间。

八、做好卫生健康教育宣传工作,根据季节变化,结合学校实际,定期出好黑板报及健康专栏宣传。

九、规范各类健康教育资料保管积累,包括“六病”检查,预防接种及各类体检结果。


实验室安全制度

一、实验室用过的仪器整理后放归原处。

二、定期做好实验仪器的维修保养及清洁工作。

三、实验室的药品要妥善保管好,有毒药品要放在专用橱内(装有排风扇),双门双锁。

四、实验室橱门要上好锁。下班时切断电源。

五、如有意外事故(如着火、触电等)切莫惊惶失措,应立即切断火源、电源。


多媒体教室安全制度

—、一切为了教学的需要,保证设备管理,维护好各种设备,及时报修。

二、不外借各类仪器设备,如有需要报请校长批准。

三、使用多媒体教室,请提前预约登记。

四、学生进入多媒体教室,必须遵守纪律。爱护学校财产,不在桌椅上乱写、乱涂、乱刻。不擅自操作,玩弄各种电器,电教设备,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五、保持室内卫生,不在教室里吃零食,不乱抛纸屑,垃圾。

六、下课时,请有秩序地离开,不要争先恐后互相推攘,防止不必要的伤害事故发生。

七、下班时,做好多媒体教室“三清三关”工作,做好防火、防盗安全工作。


上海市裘锦秋实验学校卫生健康安全制度

学校卫生保健制度

一、认真学习和贯彻《学校卫生工作条件》和上级关于学校卫生工作的指示,贯彻“预防为主”的卫生方针,参加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卫生保健管理水平。

二、从分管校长到专职的卫生保健教师,都有明确的职责要求,对卫生工作各负起责,定期研究并检查工作效果。

三、每学年拟订并实施学校卫生保健工作计划、六病防治计划,建立健全各种卫生保健制度,做到学校卫生工作经常化、制度化。定期向学校领导汇报卫生保健工作情况,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

四、结合学校工作规律和季节特点,积极开展卫生知识宣传教育工作,通过卫生讲座、卫生教育录像片指导和培养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五、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和班主任做好学生和健康检查和传染病的预防工作。建立传染病晨检制度,发现疫情,立即上报防疫站、教育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时做好消毒、隔离和登记等工作,严防扩散传染。

六、协助班主任及时做好学生和视力检查工作和近视眼的防治矫正工作,严格控制病率。

七、对各种教学实施卫生监督,配合体育教师对体育卫生定期检查测定,检查和督促班主任做好有关卫生保健工作。

八、坚持预防为主,定期检查环境、饮水、食物、食堂卫生和学生个人卫生,搞好培训和指导学生卫生的工作。

九、做好学生因病缺课网络直报工作,做到及时、准确。通过询问班主任等方式,对患病学生进行病情追踪。

十、保管和使用好卫生工具,添置必要的常用药品并严加管理,以防变质。

十一、对入学的新生做好预防接种证的查验工作,按时汇总填入《学校卫生档案》,保管好学生健康卡和其他卫生保健工作资料,建立学校卫生档案。


学生心理危机干预机制

为了更好地帮助有严重心理问题的学生度过心理难关,及早预防、及时疏导、有效干预、快速控制学生中可能出现的心理危机事件,降低学生心理危机事件的发生率,减少学生因心理危机带来的各种伤害,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特制订田林三小学生心理危机干预机制。

一、学校成立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由学校主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任组长,成员由少先队、教导处、年级组、校卫生老师等单位负责人担任,办公室设在心理健康辅导室。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责是:全面规划和领导我校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督促有关部门认真履行危机干预工作的职责,为重大危机事件的处理做出决策。

各年级的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由年级组长负责,全体教职员工均有责任和义务。各班班主任应积极协助学校负责人抓好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

二、干预对象

存在心理危机倾向与处于心理危机状态的学生是我们关注与干预的对象。确定对象存在心理危机一般指对象存在具有重大影响的生活事件,情绪剧烈波动或认知、躯体或行为方面有较大改变,且用平常解决问题的方法暂时不能应对或无法应对眼前的危机。

对存在下列因素之一的学生,应作为心理危机干预的高危个体予以特别关注:

⒈情绪低落抑郁者(超过半个月);

⒉过去有过自杀的企图或行为者;

⒊存在诸如学业失败、躯体疾病、家庭变故、人际冲突等明显的动机冲突或突遭重挫者;

⒋家庭亲友中有自杀史或自杀倾向者;

⒌性格有明显缺陷者;

⒍长期有睡眠障碍者;

⒎有强烈的罪恶感、缺陷感或不安全感者;

⒏感到社会支持系统长期缺乏或丧失者;

⒐有明显的精神障碍者;

⒑存在明显的攻击性行为或暴力倾向,或其它可能对自身、他人、社会造成危害者。

⒒对近期发出下列警示讯号的学生,应作为心理危机的重点干预对象及时进行危机评估与干预:

⑴谈论过自杀并考虑过自杀方法,包括在信件、日记、图画或乱涂乱画的只言片语中流露死亡的念头者;

⑵不明原因突然给同学、朋友或家人送礼物、请客、赔礼道歉、述说告别的话等行为明显改变者;

⑶情绪突然明显异常者,如特别烦躁,高度焦虑、恐惧,易感情冲动,或情绪异常低落,或情绪突然从低落变为平静,或饮食睡眠受到严重影响等。

三、预防教育

⒈立足教育,重在预防,做好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班主任和辅导员应对学生进行生命教育,引导学生热爱生活,热爱生命,善待人生;应对学生进行自我意识教育,引导学生正确认识自我,愉快接纳自我,积极发展自我,树立自信,消除自卑;应对学生进行危机应对教育,让学生了解什么是危机,人们什么情况下会出现危机,同学们的哪些言行是自杀的前兆,对出现自杀预兆的同学如何进行帮助和干预。

⒉学校在学生中大力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引导学生树立现代健康观念,针对学生中广泛存在的环境适应问题、情绪管理问题、人际交往问题、学习方法问题等开展教育;组织形式多样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在学校形成良好的心理健康氛围;通过主办主题鲜明的特色班会,帮助学生优化个性心理品质,增强心理调适能力,提高心理健康水平。

四、早期预警

做好学生心理危机早期预警工作,做到对学生的心理状况变化早发现,早通报,早评估,早治疗,信息畅通,快速反应,力争将学生心理危机的发生消除在萌芽状态。

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普查和排查制度。

⒈心理辅导室每年对全校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测评,根据测评结果筛选出心理危机高危个体,与班主任一起对这些学生做好危机的预防与转化工作。

⒉学校每年对三类重点人群进行有针对性的排查:

⑴对一年级不能适应学习环境学生的排查;

⑵对经济特别困难学生的排查;

⑶对心理压力太大学生的重点排查。

⒊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汇报制度。为掌握全校学生心理健康的动态发展,随时掌握高危个体的心理状况,学校建立学生心理问题报告制度。

⒋班主任要随时掌握全班同学的心理状况,对班上学生的心理状况每周向年级组长汇报一次,发现同学有明显的心理异常情况要及时向学校心理辅导老师汇报。

⒌辅导员要深入学生之中并通过班主任、学生干部等及时了解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主管学生工作的负责人每周一次向学生辅导员了解全校学生心理健康变化情况。

⒍学校发现有学生心理问题迅速恶化或新发现有严重心理问题的学生,应将该生的情况迅速以电话的形式上报,并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向心理辅导办公室报告。

五、危机干预

⒈对于名单进入《学生心理危机预警对象库》的学生或突发心理危机的学生,学校根据其心理危机程度实施心理危机干预。其危机程度由心理危机评估小组确定。

⒉建立支持系统。学校要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培养他们积极向上、乐观进取的心态,在学生中形成团结友爱、互帮互助的良好人际氛围。全体教师尤其辅导员应该经常关心学生的学习生活,帮助学生解决学习生活上的困难,与学生交心谈心,做学生的知心朋友。学生干部对有心理困难的学生应提供及时周到的帮助,真心诚意地帮助他们度过难关。动员有心理困难学生的家长、朋友对学生多一些关爱与支持,必要时要求学生亲人来校陪伴学生。

⒊建立治疗系统。对有心理危机的学生应进行及时的治疗。对症状表现较轻危机程度不高者,以在校接受心理咨询或到上级医院等专业机构接受心理治疗为主,可辅以药物治疗。对症状表现较重者必须在医院等专业机构接受药物治疗的基础上在校或在相应的专业机构接受心理咨询。对症状表现严重、危机程度很高者,必须立即将其送医院等专业精神医院治疗。

⒋建立阻控系统。对于学校可调控的引发学生心理危机的人事或情景等刺激物,协调有关部门及时阻断,消除对危机个体的持续不良刺激。对于危机个体遭遇刺激后引起紧张性反应可能攻击的对象,学校应采取保护或回避措施。心理咨询老师、医院医生在接待有严重心理危机的学生来访时,在其危机尚未解除的情况下,不让学生离开,并立即报告给学心理辅导室及学生所在年级。

⒌建立监护系统。对有心理危机的学生在校期间要进行监护。

⑴对心理危机程度较轻,能在学校正常学习者,学校成立以班主任、学生干部为负责人的不少于三人的学生监护小组,以及时了解该生的心理与行为状况,对该生进行安全监护。监护小组及时向学校汇报该生的情况。

⑵对于危机程度较高但能在校坚持学习并接受治疗者,学校将其家长请来学校,向家长说明情况,家长如愿意将其接回家治疗则让学生休学回家治疗,如家长不愿意接其回家则在与家长鉴定书面协议后由家长陪伴监护。

⑶经心理危机评估小组或心理健康专家评估与确认有严重心理危机者,学校及时通知学生家长立即来校,并对学生作休学处理,让家长将学生接回家或送医院治疗。在学校与学生家长作安全责任移交之前,学校对该生作24小时特别监护。对心理危机特别严重者,学校派人协助保卫人员进行24小时特别监护,或在有监护的情况下送医院治疗。对于出现危机事故的学生在医院接受救治期间,学校亦指派相关人员根据医院要求在病房进行24小时特别监护。

六、后期跟踪

⒈因心理危机而休学的学生申请复学时,除按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办理外,还应向学校出具学校认可的心理疾病康复证明。

⒉学生复学后,学校对其学习生活进行妥善安排,帮助该生建立良好的支持系统,引导同学避免与其发生激烈冲突。班主任对其要密切关注,了解其心理变化情况。

⒊对于因有强烈的自杀意念或自杀未遂休学而复学的学生,学校要对他们给予特别的关心,安排班主任、辅导员、学生干部等对其密切监护,制定可能发生危机的防备预案,随时防止该生心理状况的恶化。心理辅导室对他们保持密切的关注,组织心理咨询老师和专家对其进行定期跟踪咨询及风险评估。

各工作人员针对本校学生的实际情况,本着教育为主、及时干预、跟踪服务的原则,畅通学生心理危机的早期预警通道,经常性地对本校有心理问题的学生进行逐一分析。对学习困难学生、经济困难学生、适应困难学生、突然遭受重大打击等的学生给予特别关注,随时掌握心理危机高危学生的心理变化。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工作流程图

结案并报告相关部门

 


传染病疫情报告晨检制度

根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传染病防治法》的要求,为增强学校疾病预防与控制力度,提高师生防病能力,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及时发现情况并及时处理,防止传染病的发生,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学校晨检制度。

一、晨检人员

保健教师、班主任

二、操作细则

⒈保健教师每日将师生健康情况上报上海市疾病控制中心网络直报系统,做到按时、真实。

⒉发现学生身体不适,有发热症状,马上通知家长送医院就诊。

⒊学生患有传染病后,必须回家隔离治疗,不得带病上课,直至病情痊愈并凭医院证明方可回到班级上课。

⒋晨检应认真、细心,做到一看、二听、三问、四联系。

⒌严格执行疫情日报制度。做到追踪随访,由班主任经常对患病学生进行电话随访,及时了解其诊治情况。

⒍加强对学校食堂、饮用水卫生安全检查。


饮用水卫生规章制度

一、使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净化水,并按要求定期(每学期)对饮用净化水进行抽样检验。

二、有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学校饮水安全和水源的安全监测,发现异常立即停用并报告。

三、对学校饮水、供水设备定期进行清洗消毒、维护和保养,清洗单位必须有卫生合格证,清洗人员有健康证。

四、学校饮水卫生管理人员必须持有卫生健康证。

五、开水温度必须达到100℃,并应保证学生足量饮用。

六、确保师生用水安全,井水、蓄水池必须密封加盖,定期清洗水池、水管。

七、加强饮水卫生健康教育,教育学生不饮用生水、提倡喝开水、发现水质出现异色异味等现象的应急处理办法等。


食堂卫生制度

一、环境卫生

㈠就餐大厅整洁明亮,餐桌上无灰尘,地板无垃圾,凳子无脏水、灰尘等。地板要求明亮干净,清洁工对大厅的地板每天要清扫、拖洗23次,对餐桌要随时清理,保证就餐大厅整洁卫生。

㈡食堂周边无杂物、垃圾、食堂外围排水沟无污物、垃圾,每天最少清扫12次,保证室外整洁、干净。

㈢大厅窗户要求每周至少擦拭一次,玻璃上无灰尘、无痕迹,保证清洁明亮。

㈣餐厅四周墙壁、天花板无蛛网,每周至少打扫一次。墙砖至少每月擦洗23次。

二、食堂厨房、熟食间、炊具厨具卫生

㈠食堂厨房每天必须保持整洁,无垃圾杂物;炊具、厨具每天使用后清洗干净,然后消毒,整齐有序地摆放;菜墩、菜刀使用后清洗干净摆放整齐;新鲜蔬菜,干货等食品上架,酱油、醋等入池入桶(罐),不准随地摆放。操作间地面保持整洁,保管室食品陈列有序,不乱摆放。

㈡食堂厨房、熟食间、保管室坚持每天一小扫,做到四壁无灰,无蜘蛛网;每周一大扫,彻底整理墙面、地面、厨具、案板等厨房设施。

㈢存放食品冰箱有明显生、熟标示;食品生熟要分开,保证生熟食品不交叉污染或串味。

㈣干货制品蒸发及清洁卫生,要多清洗、漂洗,保证无沙粒、杂物,不准加工出售腐烂变质的食品。

三、蔬菜、肉类卫生

㈠蔬菜类必须先剔除腐烂、变质或杂草部分,然后清洗加工,加工完毕后需再清洗干净方可进入蒸、炒、煮等环节烹饪程序。

㈡肉类必须先漂洗,该漂洗的先漂洗,该出水的先出的水,然后再进行蒸、炒、煮、爆等。

㈢严格执行食品卫生“五四制”,食品进货从正规渠道,对腐败变质、生虫、生霉食品坚决做到不采购、不加工,不出售。

四、个人卫生

㈠工作时穿工作服,戴工作帽,着装整齐、干净,仪容端正。

㈡操作人员不得留长发、长指甲,不允许戴戒指、手链等饰品,操作前先洗手,保证食品清洁卫生。

㈢勤换衣服,勤洗澡,树立良好的外部形象。

五、库房卫生

㈠库房整洁、明亮,物资堆放有序。米面及干杂品不得摆放在地上。

㈡四壁无蜘蛛网,加强防潮、防鼠,定期检查,以防物资腐烂变质。


食堂卫生管理网络图

校长

卫生室总务主任
食堂管理主任

食堂管理员 

 

 



食堂食品安全制度

⒈学校食堂要依照《食品卫生法》具有有效《食品卫生许可证》。

⒉学校建立食堂食品安全领导小组,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相关人员分工具体,责任明确。

⒊食堂要制定卫生、管理制度。有相应的防蝇、防鼠、防尘、消毒、更衣、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施,保证师生膳食安全。

⒋具体食堂负责人员应每日做好各项检查和记录工作,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并有记录。

⒌食堂从业人员具有合格《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工作。平时应保持个人卫生,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分配饭菜时带好口罩和一次性手套。

⒍食堂工作间与餐厅隔开,非工作人员不得入内。

⒎严格进货渠道,建立进货登记制度。

⒏食堂供应学生膳食注重营养搭配,保持新鲜;蔬菜瓜果要认真清洗,严防食物中毒或农药中毒。

⒐保持食堂内外的环境卫生,每天对餐具进行清洗消毒,生熟案板刀具要分开存放。

⒑生、熟、半成品要分开存放。储存食品的仓库应当干燥、通风、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的措施;贮存食品容器必须安全、无害,防止食品污染。

⒒食堂具体负责人员要认真做好防盗、防火、防毒、用电等安全,防止发生事故。

⒓食堂设备规范操作并定期检查,确保使用安全。

⒔认真接受卫生、防疫、食品监督所工作人员对食堂检查,凡有不合要求之处立即整改并实行责任追究。


熟食间卫生责任制

⒈进熟食间一定要“三白”(白帽、白衣、白口罩)头发不落外。

⒉食堂工作人员在卖饭前必须将手严格消毒,漂白粉(精)浸泡,不得用手抓熟食、面食。

⒊熟食间的砧墩、手巾、抹布一定要严格消毒。

⒋食具每餐用后要洗净、过清、严格消毒(煮沸或蒸汽)。时间每天午后12:301:30,消毒后的食具要妥善保存,防止污染。

⒌熟食间绝对保持整洁卫生,纱门绝对完好。


食品加工、销售、饮食业卫生“五四制”

一、由原料到成品实行“四不”制度:

采购员不买腐烂变质的原料,保管验收员不收腐烂变质原料,加工人员(厨师)不用腐烂变质的原料,营业员(服务员)不卖腐烂变质的食品(零售单位不收进腐烂变质的食品,不出售腐烂变质食品,不用手拿食品,不用废纸、污物包装食品)。

二、成品(食物)存放实行“四隔离”:

生与熟隔离;成品与半成品隔离;食品与杂物,药物隔离;食品与天然冰隔离。

三、用(食)具实行“四过关”:

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

四、环境卫生采取“四定”办法:

定人、定物、定时间、定质量、划片分工,包干负责。

五、个人卫生做到“四勤”:

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


其他安全制度

技防器材管理制度

为了使学校长治久安,预防火灾发生,避免国家财产收到损失,确保全校师生的安全,使报警器发挥监视作用,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范围:

校长室、门卫(控制室)、手动报警按钮

二、方法:

⒈各类报警器列入值班巡检内容,定时、定人、定位检查,发现损坏及时报维修单位维修,确保性能良好;

⒉具有防盗监视警报器的部门,上班时间停止使用,下班后由值班人员立即开启投入监控运行,确保万无一失。

三、奖惩:

⒈擅自玩动各类报警器、消防器材者,将扣除当年度结构工资;

⒉故意损毁破坏报警装置的,按治安处罚条例和消防法规,由公安和消防机关处理。


水、电、煤使用管理制度

为了确保学校教育工作的正常开展,全校师生与生活得到保障,特制定学校水、电、煤使用管理制度。

一、学校水、电、煤由后勤部门指派专人负责管理,管理人员必须认真执行上海市有关水、电、煤管理制度,切实保证校内水、电、煤的正常运转。

二、责任人必须每月定期对学校的水、电、煤做综合检查,发现问题后能自行解决的要立即整改,不能解决的要及时联系有关部门或人员,确保水、电、煤的安全。

三、煤气烧水房必须有专人负责,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严禁在煤气烧水房内洗澡,如有发现将严肃处理。

四、配合德育室和大队部对学生进行节能教育,人人参与节能活动,做好“三清”、“三关”工作。

五、行政人员必须做好每日全校巡视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解决并做好记录,将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之中。


应对极端天气应急预案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本市应对极端天气停课安排和误工处理实施意见的通知》的文件精神,为了更好的加强和落实学校安全工作,保障全校师生员工的平安,打造和谐校园,防范台风、暴雨、暴雪、道路结冰的极端天气安全事故的发生,并能快速、及时、妥善地处理突发事件,切实有效降低和预防极端恶劣天气安全事故的发生。依照上级的工作要求及有关法律法规,现从我校实际出发,制定本应对极端天气应急预案。

一、适用范围

适用于当本市发布台风、暴雨、暴雪、道路结冰等红色预警时启动本预案。学校将通过行政例会、全教会、班主任会议、告家长书等将本预案全覆盖告知全校教师、学生和家长。

二、领导小组

组长:校长

副组长:副校长

组员:教导主任、德育教导、工会主席、总务主任、大队辅导员

三、工作措施

⒈当日22:00前本市发布气象灾害红色预警且在22:00维持的,或当日22:00至次日6:00(含6:00)发布过红色预警的,不管是否已经解除,学校次日全天停课。当天极端天气应急领导小组人员(行政人员、班主任)全部到岗,并对因不知情等原因到校的学生做好相应安排,学校做到“停课不关门”。

6:00以后至上课前发布红色预警的,学校通过短信平台通知教师,班主任通过短信平台通知学生,未出门的学生可暂缓出门,在家里注意安全,已经出门的学生,路上注意安全防范。全校教师按时上班,学校灵活安排教学活动,一般当天不上新授课,教师组织学生开展拓展型课程的活动,对延误到校(未到校)的学生学校不做迟到或缺勤处理。

⒊上课期间发布红色预警,学校继续上课,并做好安全防护工作。

⑴接到发布预警第一时间,由教师通过短信平台告知家长学校采取的防护措施,当天学生禁止户外活动。学校各楼面走廊的花盆摆放进教室,以防高空坠物。

⑵学校电子屏滚动播出PPT,内容包括:安全警示标语等。学校铺上防滑路垫,走廊、操场等地摆放“天雨路滑”等警示标志牌,护导教师加强巡视,提醒学生注意校园安全,各班级关好门窗。

⑶领导小组有关人员汇同总护导到岗,遇到极端天气时应提前通知各年级学生准时放学,并在大门口组织引导学生安全离开校园,引导家长站在大门两侧接送学生。自行回家的学生,班主任应确认学生是否安全到家。

四、注意事项:

⒈学校利用班队会课和晨会课,向学生宣传,有责任引导和帮助学生,家长养成主动关注预警信息的习惯,特别是在出门前,遇有恶劣天气,要注意从广播、电视等渠道了解预警信息发布情况,并做好自身防护工作。

⒉结合历次灾害性停课的经验,从保护学生安全考虑,为了应对极端天气,学校尽可能留足时间空间加强防护,切实落实本预案制定的措施,学校只采取“全天停课”和“全天不停课”两种情形。

⒊当发布气象灾害红色预警后,学校和教师应按本预案,采取相应措施,保证学生的安全。教师要尽量提前出门到岗上班,但受极端天气影响而不能按时到岗的教师,要及时与学校领导联系,以便学校及时作出调整安排,但学校不做教师迟到或缺勤处理。


安全责任书(组室与个人)

根据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市教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上海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范责任条例》及黄浦区教育局颁发的有关安全工作的精神,为增加本校教职工的安全、责任、主人意识,明确教职工的安全职责,层层落实学校安全专项工作的要求,创建安全文明校园。特签订组室责任人与组员的安全责任书。

⒈自觉遵纪守法,执行《上海市民文明公约》,为创建安全文明校园作贡献。

⒉增强安全、责任、主人意识,了解安全、消防等常识。下班前五分钟做好“三清三关"等安全检查工作,防止学校与个人财产的损失。发生失窃,要及时报告,发生火灾时能正确使用消防器材,采取应急措施。

⒊严格执行学校消防安全规章制度,规范操作,不能使用加热的电器设备,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

⒋保护学生安全,如遇非法侵入学校的事件或其它突发性事故等安全问题时,遵照“坚决保护学生(儿童)人身不受伤害”的原则,按裘锦秋实验学校各项应急突发预案”处理。

⒌组室讲文明,促团结,不发生因人际关系而产生的矛盾激化行为。

⒍安全责任与学校考核、奖罚相结合,并在文明组室与教职工评优活动中,实行安全一票否决制。

 

本责任书有效期为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组室责任人(签字)                                 教职工(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安全责任书(校方与组室)

上海市裘锦秋实验学校法人代表:                        (以下简称甲方)

组室责任人: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市教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工作紧急通知》及区教育局颁发的创建安全文明校园的有关精神,以增强学校教工的安全、责任、主人意识,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专项综合整治,落实学校的安全责任制度,学校特与各组室责任人签订安全责任书,内容如下:

一、甲方责任:

及时向乙方传达、通报上级部门关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校园安全管理专项整治活动和创建安全文明校园工作的精神,并针对不同时期的工作要求拟定计划,指导乙方开展创建安全文明校园工作。

定期组织各组室责任人召开安全工作会议,组织开展创建安全文明校园活动和交流相关经验,并互相开展检查。

确立责任人的安全管理目标:无刑事案件,无火灾事故和非正常伤害事故。

学校应建立健全安全工作管理的相关制度,建立安全责任工作的考核与文明组室评选、评优、评先等相结合的奖惩条例,做好相关的信息报告工作。

及时了解和推广乙方在开展校园安全管理专项整治活动和创建安全文明校园工作活动中的先进经验,开展单项评比或年终考评活动。

二、乙方责任:

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按照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专项整治活动的任务、要求和责任工作范围,找准位置,明确职责,配合学校做到:发动组员落实安全措施,健全安全制度,活动安全正常。

定期组织组员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增强组员法制观念和安全防范意识,组织组员参加社区及校园安全文明的各项活动。

做好防火、防盗等防范工作,明确不安全事故的责任范围:属学校财产,由直接责任人赔偿;属个人经济损失的,由个人自负,有关组室的责任人也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组室责任人须明确安全管理职责要做好“三清三关”等安全检查工作,消除隐患及事故苗子。如发生突发性事故或安全问题时,遵照“坚决保护学生,人身不受伤害”的原则,保护学生及自身的安全,按“突发预案”的程序及时处理。

校长室、财务室、计算机房、电化广播室等处,要根据各室的特殊情况,采取相应的办法和措施,重点加强安全防范工作。总务处有责任对开放学校场地的社区活动人员进行安全管理,并加强督促检查与反馈整改。

安全责任工作与评选文明组室、评优、评先等条件相结合,与奖罚相结合,实行安全一票否决制。

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签订双方各执一份。本责任书自签订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组室责任人(签字)

法人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教师私家车停放校园车库安全责任协议书

根据市教委《关于切实做好世博期间本市教育系统各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的通知》要求,为了加强教师私家车停放管理,维护学校校园文明安全,杜绝安全隐患,保障学校、教师的财产不受到损失,特与停放学校车辆的教师签订安全责任协议书。

一、教师驾驶私家车上班进入车库时,遇到学生应让学生先走,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方可慢速行驶;下班时,必须避让学生,慢速行驶。

二、私家车离库,必须做到随时关门、上锁,确保学校边门安全。

三、若私家车离库未及时关门上锁,而造成的安全事故,由该教师负全部责任。

四、车主自行注意车辆安全。关好车辆门窗,自行保管好车内物品,不放贵重物品,车辆受损或物品丢失等,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三次发现车辆离库不关门上锁的现象,学校将取消其车辆停放车库资格。

 

 

 

学校(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车主(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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