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收费公示一览表(上海市裘锦秋实验学校)
教育收费公示一览表(上海市裘锦秋实验学校) | |||||
序号 | 收费项目 | 收费单位 | 收费标准(元) | 收费依据 | 备注 |
一、 | 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 ||||
1 | 外籍小学生就读收费 | 每生每学期 | 3000 | 沪教委财〔2007〕8号 | 本市普通公办中小学接受在本市任职或就业外籍人员的偕行子女就读,其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期3000元。 |
二、 | 代办服务性收费项目 | ||||
1 | 课外教育活动费 | 每生每学期 | / | 沪价费〔2015〕13号 | 用于春秋游、参观社会场馆。学生自愿,据实结算,多退少不补。 |
2 | 校服费 | 每生每套 | / | ||
3 |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 | 每生每学年 | 245 | 沪医保规〔2022〕7号 | 根据当年度市政府批准的标准执行。自愿原则。 |
4 | 餐费 | 每生每餐 | 18 | 沪价费〔2015〕13号 | 餐费标准为18元,政府补贴1元,实际收取17元。 学生自愿,据实结算,多退少不补。 |
5 | 校车费 | 每生每月 | / | ||
注 |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 | ||||
1 | 资助政策: ⒈在籍在读的城乡低保家庭学生、特困供养人员、烈士子女、孤儿、残疾学生、原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困境儿童,免除代办服务性收费。 ⒉本市户籍低收入困难家庭学生,免除餐费及课外教育活动费。 ⒊本市户籍农村家庭(学生本人或父母一方或双方为农业户口)学生免除餐费。 (文件:沪教委规〔2022〕8 号、沪教委财(2012〕123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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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除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以外的代办服务性收费标准,由学校结合办学实际,按照非营利原则自主制定。 | ||||
收费咨询:上海市裘锦秋实验学校,电话:63277893 | |||||
监督举报: 黄浦区教育局 63298212; 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热线:123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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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9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