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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勤安全

停水、停电、电梯浸水应急预案

索引号:-0807-2020-004  发布日期:2020-06-19 来源:黄浦区基础教育机构信息公开

1.0  目的

在发生突发事件或异常时能迅速、果断进行处理,保护学生和教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2.0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学校停水、停电、电梯浸水的应急处理。

3.0  职责

3.1  维修工负责停水、停电或电梯浸水紧急处理。

3.2 学校委托物业管理处经理负责现场指挥,负责现场物资疏散抢救工作及组织人员清理现场积水。

4.0  工作程序

4.1  维修工接到或发现停水、停电或电梯浸水事故时,立即上报学校委托管理处经理,同时通知电梯维修工。电梯维修工接到通知后必须在15分钟内赶到现场,进行应急抢修。

4.1.1  管理处经理接到报告后,立即上报物业管理部,并张贴《停水通知》或《停电通知》以及挂牌《电梯正在维修》,并组织维修工进行抢修,防止事故扩大。

4.1.2  物业管理部接到通知立即赶到现场指挥抢修工作。

4.2  电梯浸水事故应急措施

4.2.1  维修工发现大厦层面有浸水异常情况时,应迅速检查渗水的准确位置关闭阀门,若不能制止要马上向管理处经理汇报,寻求支援,在支援人员未到达前,尽量控制现场,防止范围扩大。

4.2.2  利用沙包及可用物件进行堆垒,防止浸水渗入轿厢或升降机等设备,并将电梯轿厢停于浸水层站的上二层,停梯断电,以防轿厢进水。

4.2.3  当底坑井道或机房进水很多,应立即停梯,断开总电源开关,防止发生短路,触电等事故。管理处经理应立即组织人员清理现场积水。

4.2.4  对浸水电梯,电梯维修工应进行除湿处理,如采取擦试,热风吹干,自然通风、更换管线等方法,确认浸水消除,绝缘电阻符合要求经验证确实并经过试梯无异常后,方可投入运行。

4.3  当恢复供水、供电、电梯运行时,管理处主任应在24小时内向用户作出停水、停电或电梯浸水原因的解释,同时工程部组织人员对设备进行检查,防止其他隐患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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