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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公告

学校车辆使用及管理条例

索引号:-05-2023-003  发布日期:2023-01-16 来源:黄浦区基础教育机构信息公开

学校车辆使用及管理条例

为规范学校车辆管理,提高办事效率,确保用车安全,在学校工作中切实发挥作用,特制定本条例如下:

一、车辆的使用

1.学校行政领导日常公务用车、教职工集体活动(集体教研、集体培训、集体会议等)等工作用车。

2.来宾接待及学校重要会务用车。

3.校长室指派的临时紧急用车。

二、车辆日常管理

1.校长室为车辆管理部门,负责车辆的调配。学校各部门因组织活动,召开会议,外出办事,需用公务车辆时,应事先向校长申请,校长审批后,根据具体情况统一安排用车。

具体申请流程:

申请人(以各组室主任,教研组长或年级组长汇总)→完整填写申请表→由指定人员录入公务用车管理平台→校长在网络平台完成审批→驾驶员收到用车批准单→通知用车人→定期公示公务用车情况。

2.车辆调度实行先急后缓,先远后近,优先保证学校重大事务、急务用车的原则。

3.在学校工作许可情况下,可用于兄弟单位工作用车需求。

4.未经校长室安排,不得随便派车,出车。

三、车辆保养及维修管理

1.车辆保养由司机负责。司机对车辆要勤擦拭、勤润滑,保持车容车貌的整洁,使车辆始终处于良好状态,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对车辆进行检查(包括方向盘、刹车、灯光、喇叭、雨刮、车辆清洁及随车工具等),确保车辆状态良好。

2.公务车辆统一实行定点保养、维修。维修应提前一天向总务处报批,经总务处同意后方可实施。

3.车辆的保养费、年检费及保险费的购买,由总务处按照当年财务的预算金额实行政府采购,由总务部门统一录入公务用车管理平台

4.公务车辆油卡由学校财务处统一购买,实行政府定点采购,定点加油,不得使用现金,由总务部门统一录入公务用车管理平台

四、驾驶员的管理职责

1.驾驶员应要求定期做好验证、验车、保养工作。做好车辆日常养护,安全检查工作。

2.驾驶员要忠于职守,服从校长室调度,保证公务用车随叫随到。

3.驾驶员行车应戒酒、行车时应戒躁,严格执行各项交通规则及学校的规章制度,

4.未经校长批准,严禁司机将车辆交给他人驾驶,严禁私自出车。由此造成事故的,由司机本人承担一切责任。

本条例自制定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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