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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

索引号:-0704-2024-001  发布日期:2024-04-19 来源:黄浦区基础教育机构信息公开 作者:

教育收费公示一览表(上海黄浦区民办海贝儿托儿所)
序号 收费项目 收费单位 收费标准(元) 收费依据 备注
一、 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1 保育教育费(托班) 每生每月 3000 发改价格〔2011〕3207号
沪发改规范〔2020〕19号
1 保育教育费(幼班) 每生每月 3000
二、 代办服务性收费项目
(一) 保育服务类
1 餐费 每生每餐 12 沪价费〔2015〕13号 餐费标准为  元,政府补贴1元,实际收取   元。
幼儿自愿,据实结算,多退少不补。
2 点心费 每生每餐 3 幼儿自愿,据实结算,多退少不补。
3 生活用品 每生每学期 35 指小毛巾。幼儿自愿,据实结算,多退少不补。
4 体检费 每生每年 学生自愿,据实结算,多退少不补。幼儿自愿,据实结算,多退少不补。
5 校车费 每生每月 幼儿自愿,据实结算,多退少不补。按月收取。
6 延时服务费 延时服务每生每次 35 使用税务发票,寄宿制幼儿园不得收取此项费用。 
双休日及国定节假日每生每天(餐费、点心费另收)
(二) 教育服务类
1 课程配套标准材料费 每生每学期 100 沪价费〔2015〕13号 图画纸、图画笔、剪纸、橡皮泥。幼儿自愿,据实结算,多退少不补。
2 课外教育活动费 每生每学期 200 春秋游、参观社会场馆。幼儿自愿,据实结算,多退少不补。
(三) 其他类
1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 每生每学年 295 沪医保规〔2023〕10号 根据当年度市政府批准的标准执行。自愿原则。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
1 资助政策:1.对城乡低保家庭适龄幼儿、特困供养人员、烈士家庭适龄幼儿、适龄孤儿、适龄残疾儿童和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适龄幼儿,免除保育教育费及幼儿园代办服务性收费。
2.对低收入困难家庭适龄幼儿,免除保育教育费及幼儿园代办服务性收费项目中的餐费和点心费。(文件依据:沪教委规〔2020〕4号)
2 除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以外的代办服务性收费标准,由幼儿园结合办学实际,按照非营利原则自主制定。
收费咨询:民办幼儿园电话 63667548
监督举报:黄浦区教育局   63298212
         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热线:12315
2024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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