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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

索引号:-0704-2024-001  发布日期:2023-09-01 来源:黄浦区基础教育机构信息公开 作者:

上海黄浦区民办海贝儿托儿所教育收费公示

 

序号

收费项目

收费单位

收费标准(元)

收费依据

备注

一、保育教育费

1

保育教育费(托班)

每生每月

3000

发改价格〔2011〕3207号
沪发改规范〔2020〕19号

 

2

保育教育费(幼班)

每生每月

2300

二、保育服务类代办费

1

餐费

每生每餐

12

沪价费〔2015〕13号

餐费标准为13元,政府补贴1元,实际收取12元。
幼儿自愿,据实结算,多退少不补。

2

点心费

每生每餐

3

幼儿自愿,据实结算,多退少不补。

3

生活用品

每生每学期

35

指小毛巾。幼儿自愿,据实结算,多退少不补。

6

延时服务费

延时服务每生每次

35

使用税务发票,寄宿制幼儿园不得收取此项费用。

双休日及国定节假日每生每天(餐费、点心费另收)

 

教育服务类代办费

1

课程配套标准材料费

每生每学期

100

沪价费〔2015〕13号

图画纸、图画笔、剪纸、橡皮泥。幼儿自愿,据实结算,多退少不补。

2

课外教育活动费

每生每学期

200

春秋游、参观社会场馆。幼儿自愿,据实结算,多退少不补。

四、其他类

1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

每生每学年

295

沪医保规〔2023〕10号

根据当年度市政府批准的标准执行。自愿原则。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

1

资助政策:1.城乡低保家庭适龄幼儿、特困供养人员、烈士家庭适龄幼儿、适龄孤儿、适龄残疾儿童、原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适龄幼儿和困境儿童,免除保育教育费及幼儿园代办服务性收费。
2.本市户籍低收入困难家庭适龄幼儿,免除保育教育费及餐费、点心费。
(文件:沪教委规〔2022]8号)

2

除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以外的代办服务性收费标准,由幼儿园结合办学实际,按照非营利原则自主制定。

收费咨询:民办幼儿园电话 63667548

监督举报:黄浦区教育局   63298212

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热线:12315

2023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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