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路第三小学教育收费工作计划
中华路第三小学教育收费工作计划
根据上海市教委等五部门关于上海市教育规范收费的意见规定,特制定学校教育收费工作计划,以更好地落实文件精神,规范办学,依法办学,办家长满意、学生喜欢的学校。
一、建章立制,明确要求
1.建立学校教育收费的组织架构和领导小组
教育收费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孙鸣军(校长) 副组长:戴荣晟(书记)
组员:屠 琼(副校长) 童超群(工会主席) 沙维影(教导主任)
赵毓敏(德育教导)吴联芳(综合教导 人事干部)阮 婷(总务主任)
李 晨(会计) 赵燕萍(出纳) 祁美蓉(家长代表)
2.明确领导小组成员的工作范畴和工作要求
组长:全面部署、管理、落实教育收费工作,一岗双责。
副组长:监督保障,一岗双责。
组员:根据自己分管的工作,对照教育收费工作项目,加强部门中教职工的宣传教育,严格执行并落实教育收费工作中的相关工作,并在工作中主动查找,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于重要问题、突发问题,要及时与组长沟通,寻求解决问题的办法。
3.建立相关的制度,组织教师学习,明确人人肩上有目标、有责任,把教育收费工作与与师德师风教育紧密结合,与日常工作的考核紧密结合,使教育收费纠风工作形成长效机制。
二、规范行为,齐抓共管
学校坚持把教育收费工作中的师德师风放在工作的首位,重中之重。对于教辅材料、课外补课、课外推荐补课等,都是学校明令禁止的,属于一票否决,是红线、底线、高压线。学校每学期都通过全体教工大会、教研组学习等途径,反复强调,并把提高教育教学的成效,作为杜绝教育乱收费现象产生的重要措施。
学校的教育收费工作坚持相关工作的规定,严格公示制度,如公示教育收费政策、教育收费项目、教育收费标准、收费流程、帮困助学、举报投诉电话等,严格书面征询规定,如对于代办的项目,实行“志愿”或“同意”与否的书面征询,严格统一收费时间,使教育收费工作真正做到公开、透明、自主选择,感受到政府“民生”工程的贴心和温暖。
在规范教育收费工作中,学校坚持依法治校,坚持依法治教,树立“反复抓、抓反复”的工作意识,努力向“领导重视、政策严谨、收费透明、管理规范、学校自觉”的良好方向发展,以确保治理教育乱收费各项工作的落实。
三、责任到人,严格追责
学校严格贯彻落实市教委等五部门规定,按照区教育局的统一安排,对学校教育收费工作进行了统一安排,责任到人。对于在工作中因意识不强、收费不规范等违反教育收费工作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并将教育收费工作与教职工的工作考核、评先评优等方面结合,实行一票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