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向明初级中学基础教育信息公开 > 学生工作 > “向明好少年”奖学金评选方案

学生工作

“向明好少年”奖学金评选方案

索引号:-0802-2025-006  发布日期:2025-02-24 来源:黄浦区基础教育机构信息公开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十九大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进“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教育实践活动,深化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今年将开展“向明好少年”评选学习活动。旨在让全校学生学有榜样、行有楷模、赶有目标,在学习和争做新时代好少年的过程中受到激励和锻炼,引导他们见贤思齐,向上向善、孝老爱亲,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实现健康成长、全面发展,成为能够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二、评选对象

向明初级中学全体学生

三、奖项设置

向明初级中学教育基金会公益项目组根据目前实际情况,学生奖励部分根据学生每学年的综合表现,设置综合奖和单项奖两大类共十一个奖项。

(一)综合奖

十佳少年:道德素质良好,有爱心,体现出当代中学生朝气蓬勃的精神;热爱学习,成绩优异,在年级里能起引领作用;善于团结协作,有较强组织能力,对学校、团队、班级建设作出较大贡献;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服务他人,服务社会,并且能起到一定的示范作用。

(二)单项奖

1、美德少年:引领同学培养美好品德。

2、礼仪少年:引领校园文明礼仪风尚。

3、智慧少年:学习成绩优异,或参加各级学科竞赛获奖。

4、锐进少年:在一学年学习中进步显著。

5、悦读少年:热爱阅读,勤于思考,善于表达。

6、酷动少年:热爱运动,勇争体育健将。

7、爱艺少年:器乐、歌舞、绘画、书法等才艺表现突出。

8、乐创少年:科技创新方面有所建树。

9、绿能少年:绿色节能,甘当环保小卫士。

10、公益少年:热心公益服务,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广受好评。

四、评选条件及奖励标准

(一)基本条件

1、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热爱祖国,拥护党的方针路线、政策,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为校争光,发挥榜样引领作用。

2、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关心集体,尊敬老师,团结同学,没有严重违纪现象和受过校纪处分。

3、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方法灵活,专业技能扎实,学习努力,刻苦钻研,并能热心帮助其他同学。

4、体育课、早操、课间操出勤率高,身体素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5、在学校组织的社会实践活动(志愿者服务得过“4星半及以上的评价)、红领巾争章活动(曾被评为争章小标兵”——今年试运行作为参考项,明年开始作为前提条件)中表现突出。

(二)必要条件及奖励标准

1、综合奖(拟定10人,每年每生奖励300元)

2、单项奖(拟定150人,每年每生奖励100元)

1)美德少年(拟定10人)

本年度引领同学自立自强,自尊自爱,明礼诚信,正直勇敢,勤俭节约,热爱劳动,尊老爱幼,尊师好学,获得社会、老师、同学好评。

2)礼仪少年(拟定10人)

本年度在学校文明礼仪岗服务中表现突出,获得五星评价或担任项目小助手。

3)智慧少年(拟定30人)

每学年学习表现优异;或在校两年内,在市区级学科竞赛中获得荣誉。

4)锐进少年(拟定20人左右)

在校一年内,学习成绩进步明显(总成绩进步一个分数段)。

5)悦读少年(拟定10人)

在校两年内,在市区级文学类比赛中获得荣誉,如:绿色悦读、中学生古诗文阅读大赛等。

6)酷动少年(拟定10人)

在校两年内,在市区级体育类比赛中获得荣誉,如:阳光体育大联赛。

7)爱艺少年(拟定10人)

在校两年内,开设校级艺术展览或在市区级艺术类比赛中获得荣誉,如:艺术节。

8)乐创少年(拟定20人)

在校两年内,在市区级科创类比赛中获得荣誉,如:科技创新大赛。

9)绿能少年(拟定10人)

有强烈的环境保护意识,热爱自然,积极保护生态环境;在日常生活、学习中有良好的环保行为规范,在同学中有表率作用;长期参加校内外爱绿、护绿行动以及在节约能源、垃圾分类、回收废电池等环境教育活动方面有典型事迹;在近一年中参加了生物环境专题教育活动,获奖者优先;在相关竞赛中开展了环境教育项目的探究性课题研究或环境问题调查、发明等。

在校两年内,在市区级环保类比赛中获得荣誉,如:“绿色小卫士”评选。

10)公益少年(拟定20人左右)

本年度在学校组织的公益服务活动中表现突出,被评为志愿服务之星/担任项目小助手/获得五星评价;或在校两年内,获得市区级公益项目评定奖项/收到校外表扬信。

五、评选办法及资格审查

1、奖学金的评选由政教处负责组织,教务处、团委大队部参与。

1)宣传动员

5月初,评选标准公布后,学生可以采取个人自荐、班级推荐、教师举荐等方式参选。并在规定时间内填妥表格,统一交由年级组汇总到德育处。在规定时间内未向评选委员会提交表格的同学,则视为自动放弃。

2)评审甄选

5月中旬,学校成立向明好少年评选委员会。对所有参选学生进行评审(含材料审核等)。最终确定向明好少年各个项目的获奖学生。

3)颁奖表彰:

“向明好少年”各个项目的获奖学生在报请学校党政批准、行政会通过、经学校公示无异议后每年期末快乐文化节闭幕式予以公开表彰。

2、在本学年度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奖学金资格。

1)受到处分者

2)学年请假、缺课累计在10天以上者

3)学科成绩不及格者

4)综合素质评价不达标者(不可抗因素除外)

项目组组长:冯强

项目组副组长:李萍金宇 乐飞

项目组成员:陈颖 计安琪 刘存 邱敏 关琪 傅莉莉 蒋雯

关闭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