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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明初级中学帮困金实施办法

索引号:-0802-2025-005  发布日期:2025-02-24 来源:黄浦区基础教育机构信息公开

按照市总工会要求,每年在全校教职工范围开展“—日捐,献爱心”帮困金募集,为公正、公平、合理地使用好这笔资金,特制定具体如下实施办法:

—、权利与义务

“一日捐”帮困金是全校在编教工每年自愿捐献和校行政慰问经费组合而成。用于帮助教工在遇到困难时的慰问和补助。

二、帮困范围和标准

本校在编教工本人或家庭因突发事件造成的伤害或暂时经济损失由本帮困金给予—次性补助,补助经费标准参照市总工会相关生病住院、去世慰问补助标准,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划定范围和制定标准:

生病住院,可进行慰问,一次住院,限慰问一次。普通无手术、门诊微创术疾病住院慰问金标准每人每次不超过500元;普通经手术疾病住院慰问金标准每人每次不超过1000元;大病慰问金标准每人每次不超过2000元。工会会员去世,给予一次性不超过3000元慰问金,会员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去世,基层工会可给予不超过1000元的慰问金。

三、管理与操作

学校工会委员会负责“一日捐”帮困金的募集、管理和使用,专款专用。

生病住院、去世慰问优先“一日捐”专项经费支用再由行政福利费允许情况下支用补足。

本办法依据 沪工总财[2018]96号《上海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实施,工会负责解释。

工会结合实际情况,可不断完善慰问制度规定,确有其他帮付需要的且符合行政福利费允许情况的支用范围,工会组长填写“帮困金帮付申请表”送校工会委员会审议,通过专项讨论明确慰问标准和方式,报校行政领导批准后实施。

帮困金帮付申请表.pdf

上海市向明初级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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