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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上海市大同初级中学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提前招生录取”推荐方案

索引号:-0801-2020-001  发布日期:2020-06-28 来源:黄浦区基础教育机构信息公开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招生工作相关精神,经学校讨论决定,学校成立以校长、分管毕业班校长、教导为领导的工作小组,并确定2020年上海市大同初级中学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和市特色普通高中提前招生录取推荐方案:

1推荐工作严格执行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被推荐的学生是符合2020年中招报考条件的本校在籍且在读应届毕业生。

2、被推荐学生在校期间的综合素质评价各项指标为优良者。

3、满足上述条件的学生,再以九年级第一学期的期中考试成绩的20%,期终考试成绩的80%的比例累加得出总成绩,并按所得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推荐。总成绩若出现同分情况,以九年级第一学期期终考试总分高者优先推荐;曾获得市、区优秀少先队员优秀少先队长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等先进奖励称号的学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4、根据有关文件规定,2020年我校的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提前招生录取推荐生数额是15名。

5、未被推荐的应届初三学生可根据自身特长、学业状况和招生学校招生要求,自行向高中招生学校进行自荐,并按规定在网上填报志愿。

6、按市有关规定,参加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和市特色普通高中提前招生录取的学生应根据招生学校的方案慎重选择推荐或自荐,两者不能兼报。

7、被提前招生学校预录取的学生不得要求更改或放弃预录取学校。初中毕业统一考试后,预录取学生的考试成绩不低于市统一划定的提前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方可录取。一旦在提前招生录取过程中学生被提前录取,其填报的志愿自然失效,未被正式录取的学生,按志愿表进入下一阶段录取程序。

8、经科学评定民主推荐后确定名单,张榜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由校长签署推荐意见后报区教育行政部门审定。

9、监督电话:63162675

10、本方案解释权归学校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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